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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编金匮方论/妇人妊娠病脉证并治第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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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编金匮方论卷下

尚书司封郎中充秘阁校理臣林亿等诠次

晋 王叔和 集

汉 张仲景 述

○妇人妊娠病脉证并治第二十

证三条 方八首

师曰:妇人得平脉[1],阴脉小弱[2],其人渴[3],不能食,无寒热,名妊娠,桂枝汤主之。方见利中。于法六十日,当有此证,设有医治逆[4]者,却一月,加吐下者则绝[5]之。

妇人宿有癥病,经断未及三月,而得漏下不止,胎动在脐上者,为癥痼害。妊娠[6]六月动者,前三月,经水利时,胎下血者,后断三月衃[7]也,所以血不止者,其癥不去故也,当下其癥,桂枝茯苓丸主之。

桂枝茯苓丸方

桂枝、茯苓、牡丹去心、桃仁去皮尖,熬、芍药各等分

右五味,末之,炼蜜和丸,如兔屎大,每日食前服一丸,不知,加至三丸。

妇人怀娠六七月,脉弦,发热,其胎愈胀[8],腹痛恶寒者,少腹如扇[9],所以然者,子藏开[10]故也,当以附子汤温其藏。方未见。

师曰:妇人有漏下[11]者,有半产后,因续下血,都不绝者,有妊娠下血者。假令妊娠腹中痛,为胞阻[12],胶艾汤主之。

芎归胶艾汤方

一方加干姜乙两[13]。《胡洽[14]》:治妇人胞动,无干姜。

芎䓖、阿胶、甘草各二两[15],艾叶、当归各三两[16],芍药四两,干地黄[17]

右七味,以水五升,清酒三升,合煮取三升,去滓,内胶令消尽,温服一升,日三服,不差,更作。

妇人怀娠[18],腹中㽲痛[19],当归芍药散主之。

当归芍药散方

当归三两,芍药乙斤,茯苓四两,白术四两,泽泻半斤,芎䓖半斤,一作:三两

右六味,杵为散,取方寸匕,酒和,日三服。

妊娠呕吐不止,干姜人参半夏丸主之。

干姜人参半夏丸方

干姜、人参各乙两,半夏二两

右三味,末之,以生姜汁糊为丸,如梧子大,饮服十丸,日三服。

妊娠小便难,饮食如故,归母苦参丸主之。

当归贝母苦参丸方

男子加滑石半两。

当归、贝母、苦参各四两

右三味,末之,炼蜜丸如小豆大,饮服三丸,加至十丸。

妊娠有水气,身重,小便不利,洒淅恶寒,起即头眩,葵子茯苓散主之。

葵子茯苓散方

葵子乙斤,茯苓三两

右二味,杵为散,饮服方寸匕,日三服。小便利则愈。

妇人妊娠,宜常服当归散主之。

当归散方

当归、黄芩、芍药、芎䓖各乙斤,白术半斤

右五味,杵为散,酒饮服方寸匕,日再服。妊娠常服即易产,胎无苦疾,产后百病悉主之。

妊娠养胎,白术散主之。

白术散方

见《外台》[20]。

白术、芎䓖、蜀椒三分,汗,牡蛎[21]

右四味,杵为散,酒服一钱匕,日三服,夜一服。但苦痛,加芍药;心下毒痛,倍加芎䓖;心烦吐痛,不能食饮,加细辛一两,半夏大者二十枚,服之。后更以醋浆水服之。若呕,以醋浆水服之。复不解者,小麦汁服之。已后渴者,大麦粥服之。病虽愈,服之勿置。

妇人伤胎,怀身腹满,不得小便,从腰以下重,如有水气状,怀身七月,太阴当养不养,此心气实,当刺泻劳宫及关元,小便微利则愈。见《玉函》[22]。



  1. ↑ 平脉:平和无病之脉。
  2. ↑ 阴脉小弱:阴脉,指尺脉。小弱,因胎初成,需血供养,故阴脉稍弱,迨至两三月后,胎元已盛,如《千金要方》所云:“三月而尺脉数也。”
  3. ↑ 渴:尤怡《金匮要略心典》:“其人渴,妊子者多热也,一作呕亦通。”
  4. ↑ 治逆:指误治。亦指治胎前恶阻的胎气上逆,亦通。
  5. ↑ 绝:极,极重之义。
  6. ↑ 妊娠:赵开美本此二字前有“○”。
  7. ↑ 衃(pēi):赵开美本为“不血”二字。衃,指凝聚的瘀血。
  8. ↑ 愈胀:《脉经》卷九作“逾腹”。
  9. ↑ 少腹如扇:形容自觉少腹部寒气习习如扇风之状。
  10. ↑ 子藏开:即子宫虚寒之义。子藏,即子宫;开,不合也。
  11. ↑ 漏下:指非经期而下血,量少淋漓不断。
  12. ↑ 胞阻:《脉经》卷九作“胞漏”。
  13. ↑ 乙两:赵开美本为“一两"。本篇中药量凡见“乙”者,赵开美本均为“一”。
  14. ↑ 胡洽:赵开美本为“胡氏”。
  15. ↑ 各二两:赵开美本无“各”字,三药后分别标明“二两”。
  16. ↑ 各三两:赵开美本无“各”字,二药后分别标明“三两”。
  17. ↑ 干地黄:邓珍本及赵开美本后均无剂量。
  18. ↑ 娠:赵开美本为“妊”。
  19. ↑ 㽲(jiǎo)痛:指腹中急痛;“㽲”又读“xiǔ”,指绵绵而痛。
  20. ↑ 参王焘《外台秘要方·卷第三十三·胎数伤及不长方三首》:《古今录验》疗妊娠养胎,白术散方:白术、芎䓖各四分、蜀椒三分(汗)、牡蛎二分。
  21. ↑ 药后无剂量,[[赵开美]]本同
  22. ↑ 参见《金匮玉函经·卷六·辨可刺病形证治第二十六》:“妇人伤胎,怀娠,腹满不得大便,从腰以下重,如有水气状,怀娠七月,太阴当养不养,此心气实,当剌泻劳宫及关元,小便利则愈”。同时亦见于《脉经·卷第七·病可刺证第十三》:“妇人伤寒怀身,腹满不得小便,加从腰以下重,如有水气状,怀身七月,太阴当养不养,此心气实,当刺写劳宫及关元,小便利则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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