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編金匱方論/百合狐惑陰陽毒病證治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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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合狐惑陰陽毒病證治第三

論一首 證三條 方十二首

論曰:百合病者,百脈一宗[1],悉致其病[2]也。意欲食,復不能食,常默默[3],欲臥不能臥,欲行不能行,飲食[4]或有美時,或有不用[5],聞食臭時,如寒無寒,如熱無熱,口苦,小便赤,諸藥不能治,得藥則劇吐利,如有神靈[6]者,身形如和[7],其脈微數。每溺[8]時頭痛者,六十日乃愈;若溺時頭不痛,淅然[9]者,四十日愈;若溺快[10]然,但頭眩者,二十日愈。其證或未病而預見,或病四五日而出,或病二十日,或一月微見[11]者,各隨證治之。

百合病,發汗後者,百合知母湯主之。

百合知母湯方

百合七枚,擘知母三兩,切

右先以水洗百合,漬[12]一宿,當白沫出,去其水,更以泉水二升,煎取一升,去滓,別以泉水二升,煎知母,取一升,去滓,後合和,煎取一升五合,分溫再服。

百合病,下之後者,滑石代赭湯主之。

滑石代赭湯方

百合七枚,擘滑石三兩,碎,綿裹代赭石如彈丸大乙枚[13],碎,綿裹

右先以水洗百合,漬一宿,當白沫出,去其水,更以泉水二升,煎取一升,去滓,別以泉水二升,煎滑石代赭,取一升,去滓,後合和重煎,取一升五合,分溫服。

百合病,吐之後者,百合雞子湯方[14]主之。

百合雞子湯方

百合七枚,擘雞子黃一枚

右先以水洗百合,漬一宿,當白沫出,去其水,更以泉水二升,煎取一升,去滓,內雞子黃攪勻,煎五分,溫服。

百合病,不經吐下發汗[15],病形如初者,百合地黃湯主之。

百合地黃湯方

百合七枚,擘生地黃汁一升

右以水洗百合,漬一宿,當白沫出,去其水,更以泉水二升,煎取一升,去滓,內地黃汁,煎取一升五合,分溫再服。中病勿更服,大便當如漆[16]

百合病,一月[17]不解,變成渴者,百合洗方主之。

百合洗方

右以百合一升,以水一斗,漬之一宿,以洗身。洗已,食煮餅[18],勿以鹽豉也。

百合病,渴不差[19]者,括蔞牡蠣散[20]主之。

括蔞牡蠣散方

括萎根牡蠣熬,等分

右為細末,飲服方寸匕,日三服。

百合病,變發熱者,寒悲發,百合滑石散主之。

百合滑石散方

百合一兩,炙滑石三兩

右為散飲,服方寸匕,日三服。當微利者止,服,熱則除。

百合病,見於陰者,以陽法救之;見於陽者,以陰法救之。見陽攻陰,復發其汗,此為逆,見陰攻陽,乃復下之,此亦為逆[21]

狐惑之為病,狀如傷寒,默默欲眠,目不得閉,臥起不安。蝕[22]於喉為惑,蝕於陰[23]為狐。不欲飲食,惡聞食臭,其面目乍[24]赤、乍黑、乍白,蝕於上部[25]則聲喝[26]一作「嘎」。甘草瀉心湯主之。

甘草瀉心湯方

甘草四兩黃芩人參乾薑各三兩[27]黃連乙兩大棗十二枚半夏半升[28]

右七味,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再煎,溫服一升,日三服。

蝕於下部[29]則咽干,苦參湯洗之[30]

蝕於肛[31]者,雄黃[32]熏之。

雄黃

右一味為末,筒瓦二枚合之燒,向肛熏之。

脈經》云:病人或從呼吸上蝕其咽,或從下焦蝕其肛。陰蝕上為惑,蝕下為狐。狐感病者,豬苓散主之。[33]

病者脈數,無熱微煩,默默但欲臥,汗出。初得之三四日,目赤如鳩[34]眼,七八日目四眥一本此有「黃」字。黑,若能食者,膿已成也,赤豆當歸散[35]主之。

赤豆當歸散方

赤小豆三升,浸令芽出,曝干當歸

右二味,杵為散,漿水[36]方寸匕,日三服。

陽毒[37]之為病,面赤斑斑如錦文[38],咽喉痛,唾膿血,五日可治,七日不可治,升麻鱉甲湯主之。

陰毒[39]之為病,面目青,身痛如被杖,咽喉痛,五日可治,七日不可治,升麻鱉甲湯去雄黃、蜀椒主之。

升麻鱉甲湯方

升麻二兩當歸一兩蜀椒炒去汗[40],乙兩甘草二兩鱉甲手指大一片,炙雄黃半兩,研[41]

右六味,以水四升,煮取一升,頓服之,老小再服[42],取汗。

肘後》、《千金方》陽毒用升麻湯,無鱉甲,有桂;陰毒用甘草湯,無雄黃。[43][44]



  1. 百脈一宗:指人體百脈,同出一源。
  2. 悉致其病:指百合病影響整體,全身經脈都受累而致病。
  3. 默默:即病人精神不振,靜默不語。
  4. 趙開美本「飲食」前有「欲」字。
  5. 不用:尤怡金匱要略心典》作「不欲」。
  6. 神靈:指人死後的靈魂。此處藉以形容百合病病人神志恍惚、精神不定的症狀,好像有神靈作祟似的,捉摸不定。
  7. 身形如和:指從患者外形上看,似無顯著病態。
  8. 溺:尿,即小便。此指動作,即排泄小便之義。
  9. 淅然:形容怕風、寒慄之意。淅,象聲詞,形容輕微的風雨聲。
  10. 快:魏荔彤金匱要略方法本義》作「怏」。
  11. 微見:《千金要方》卷十作「後見」。《外台秘要》卷第二作「復見」。
  12. 漬:指浸泡。
  13. 乙枚:趙開美本為「一枚」,本篇藥量凡見「乙」者,趙開美本均為「一」。
  14. 百合雞子湯方:趙開美本無,表示為「用後方主之」。
  15. 吐下發汗:《千金要方》卷十作「發汗吐下」。《外台秘要》卷第二作「不吐不下不發汗」。
  16. 大便當如漆:形容服藥後大便的顏色黑入漆。
  17. 一月:《千金要方》卷十作「經月」。
  18. 煮餅:猶湯麵。《資治通鑑·漢質帝本初元年》:「冀(梁冀)使左右置毒於煮餅而進之。」胡三省註:「煮餅,今湯餅也。」
  19. 差:同「瘥」,病癒。
  20. 括蔞牡蠣散:趙開美本無,表示為「用後方主之」。
  21. 為逆:《脈經》卷八兩處「為逆」下,均有「其病難治」四字。逆,亂、反。意為治法與病情不符。
  22. 蝕:腐蝕。
  23. 陰:指前陰。
  24. 乍:忽然。《廣雅·釋言》:「暫也。」
  25. 上部:指喉部。
  26. 聲喝(yè):說話聲音嘶啞或噎塞不利。
  27. 各三兩:趙開美本無「各」字,在黃芩、人參、乾薑各藥物後分別註明三兩。
  28. 半升:趙開美本為「半斤」。
  29. 下部:指前陰。
  30. 洗之:《醫統正脈》下有「苦參湯方:苦參一升,以水一斗,煎取七升,去滓,熏洗,日三。」
  31. 肛:《千金要方》卷十、《外台秘要》卷二下有「外」字。
  32. 雄黃:程林金匱要略直解》下有「散字。」
  33. 見《脈經·卷八·平陽毒陰毒百合狐感脈證第三》:「病人或從呼吸上蝕其咽,或從下膲蝕其肛陰,蝕上為惑,蝕下為狐。狐感病者,豬苓散之。」
  34. 鳩:《說文》:鶻鵃也。似山雀而小,短尾,青黑色。
  35. 赤豆當歸散:《醫統正脈》作「赤小豆當歸散」。「當歸」後,《千金要方》卷十、《外台秘要》卷二、《小品方》卷四均作「三兩」。
  36. 漿水:《本草綱目》稱漿水又名酸漿。
  37. 陽毒:指邪氣侵犯血分熱甚,面赤者。
  38. 錦文:美麗的花紋。
  39. 陰毒:指邪氣侵犯血脈瘀滯面青者。
  40. 去汗:此指蜀椒炒去油,去水。
  41. 雄黃:趙開美本雄黃置於「鱉甲」前。
  42. 再服:分兩次服用。
  43. 葛洪肘後備急方·卷之二·治傷寒時氣溫病方第十三》:「初得傷寒,便身重,腰背痛,煩悶不已,脈浮,面赤斑斑如錦文,咽喉痛,或下痢,或狂言欲走,此名中陽毒。五日可治,過此死,宜用此方:雄黃、甘草、升麻、當歸、椒、桂各一分,水五升,煮取二升半,分三服,溫覆取汗,服後不汗,更作一劑。若身重背強,蟄蟄如被打,腹中痛,心下強,短氣嘔逆,唇青面黑,四肢冷,脈沉細而緊數,此名中陰毒。五日可治,過此死,宜用此方:甘草、升麻各二分,當歸、椒各一分,鱉甲一兩以水五升,煮取二升半,分三服,溫覆取汗,汗不出,湯煮更作也。」
  44. 孫思邈備急千金要方·卷第九·傷寒方上·發汗湯第五》:「陽毒湯治傷寒一二日便成陽毒,或服藥吐下之後,變成陽毒。身重,腰背痛,煩悶不安狂言,或走或見鬼,或吐血下痢,其脈浮大數,面赤斑斑如錦文,咽喉痛,唾膿血,五日可治,至七日不可治,宜服升麻湯方:升麻、甘草(各半兩),當歸、蜀椒、雄黃、桂心(各六銖)。右六味㕮咀,以水五升,煮取二升半,分三服,如人行五里進一服,溫覆手足,毒出則汗,汗出則解,不解重作服之,得吐亦佳(仲景無桂心有鱉甲手大一片,《肘後》與《千金》同。《古今錄驗》有梔子六銖,鱉甲如手一片)。陰毒湯治傷寒初病一二日,便結成陰毒,或服藥六七日已上至十日,變成陰毒。身重背強,腹中絞痛,咽喉不利,毒氣攻心,心下堅強,短氣不得息,嘔逆,唇青面黑,四肢厥冷,其脈沉細緊數。仲景云:此陰毒之候,身如被打,五六日可治,至七日不可治也。甘草湯方:甘草、升麻(各半兩),當歸、蜀椒 (各六銖),鱉甲(一兩)。右五味㕮咀,以水五升,煮取二升半,分三服,如人行五里頃更進一服,溫覆取汗,毒當從汗出,汗出則愈,若不汗則不除,重作服(仲景方去蜀椒)。」又:未經宋臣校改的《孫真人千金方》本卷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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