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編金匱方論/百合狐惑陰陽毒病證治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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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合狐惑陰陽毒病證治第三
論一首 證三條 方十二首
論曰:百合病者,百脈一宗,悉致其病也。意欲食,復不能食,常默默,欲臥不能臥,欲行不能行,飲食或有美時,或有不用,聞食臭時,如寒無寒,如熱無熱,口苦,小便赤,諸藥不能治,得藥則劇吐利,如有神靈者,身形如和,其脈微數。每溺時頭痛者,六十日乃愈;若溺時頭不痛,淅然者,四十日愈;若溺快然,但頭眩者,二十日愈。其證或未病而預見,或病四五日而出,或病二十日,或一月微見者,各隨證治之。
百合病,發汗後者,百合知母湯主之。
百合知母湯方
右先以水洗百合,漬一宿,當白沫出,去其水,更以泉水二升,煎取一升,去滓,別以泉水二升,煎知母,取一升,去滓,後合和,煎取一升五合,分溫再服。
百合病,下之後者,滑石代赭湯主之。
滑石代赭湯方
百合七枚,擘,滑石三兩,碎,綿裹,代赭石如彈丸大乙枚,碎,綿裹
右先以水洗百合,漬一宿,當白沫出,去其水,更以泉水二升,煎取一升,去滓,別以泉水二升,煎滑石、代赭,取一升,去滓,後合和重煎,取一升五合,分溫服。
百合病,吐之後者,百合雞子湯方主之。
百合雞子湯方
右先以水洗百合,漬一宿,當白沫出,去其水,更以泉水二升,煎取一升,去滓,內雞子黃攪勻,煎五分,溫服。
百合病,不經吐下發汗,病形如初者,百合地黃湯主之。
百合地黃湯方
右以水洗百合,漬一宿,當白沫出,去其水,更以泉水二升,煎取一升,去滓,內地黃汁,煎取一升五合,分溫再服。中病勿更服,大便當如漆。
百合病,一月不解,變成渴者,百合洗方主之。
百合洗方
右以百合一升,以水一斗,漬之一宿,以洗身。洗已,食煮餅,勿以鹽豉也。
百合病,渴不差者,括蔞牡蠣散主之。
括菱牡蠣散方
右為細末,飲服方寸匕,日三服。
百合病,變發熱者,寒悲發,百合滑石散主之。
百合滑石散方
右為散飲,服方寸匕,日三服。當微利者止,服,熱則除。
百合病,見於陰者,以陽法救之;見於陽者,以陰法救之。見陽攻陰,復發其汗,此為逆,見陰攻陽,乃復下之,此亦為逆。
狐惑之為病,狀如傷寒,默默欲眠,目不得閉,臥起不安。蝕於喉為惑,蝕於陰為狐。不欲飲食,惡聞食臭,其面目乍赤、乍黑、乍白,蝕於上部則聲喝,一作「嘎」。甘草瀉心湯主之。
甘草瀉心湯方
甘草四兩,黃芩、人參、乾薑各三兩,黃連乙兩,大棗十二枚,半夏半升
右七味,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再煎,溫服一升,日三服。
蝕於下部則咽干,苦參湯洗之。
蝕於肛者,雄黃熏之。
右一味為末,筒瓦二枚合之燒,向肛熏之。
《脈經》云:病人或從呼吸上蝕其咽,或從下焦蝕其肛。陰蝕上為惑,蝕下為狐。狐感病者,豬苓散主之。
病者脈數,無熱微煩,默默但欲臥,汗出。初得之三四日,目赤如鳩眼,七八日目四眥一本此有「黃」字。黑,若能食者,膿已成也,赤豆當歸散主之。
赤豆當歸散方
右二味,杵為散,漿水服方寸匕,日三服。
陽毒之為病,面赤斑斑如錦文,咽喉痛,唾膿血,五日可治,七日不可治,升麻鱉甲湯主之。
陰毒之為病,面目青,身痛如被杖,咽喉痛,五日可治,七日不可治,升麻鱉甲湯去雄黃、蜀椒主之。
升麻鱉甲湯方
升麻二兩,當歸一兩,蜀椒炒去汗,乙兩,甘草二兩,鱉甲手指大一片,炙,雄黃半兩,研
右六味,以水四升,煮取一升,頓服之,老小再服,取汗。
《肘後》、《千金方》陽毒用升麻湯,無,鱉甲,有桂;陰毒用甘草湯,無雄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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