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匱要略方/婦人妊娠病脈證並治第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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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23年4月12日 (三) 11:43 由 鹿野耕云留言 | 貢獻 所做的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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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人妊娠病脈證並治第二十一[1]

證三條 方八首

師曰:脈婦人[2]得平脈,陰脈小弱,其人渴,不能食,無寒熱,名為軀[3],桂枝湯主之[4]。法六十日當有娠[5],設有醫治逆者,卻一月加吐下者,則絕之。方見下利中[6]

婦人妊娠[7],經斷三月而得漏下下血,四十日不止,胎欲動,在於臍上,此為妊娠。六月動者,前三月經水利時,胎也;下血者,後斷三月,衃也。所以下血不止者,其癥不去故也。當下其癥,宜桂枝茯苓丸。方:鄧本云:婦人宿有癥病,經斷未及三月而得漏下不止,胎動在臍上者,為癥痼害。

桂枝去皮茯苓牡丹去心桃仁去皮尖,熬芍藥各等分

右五味,末之,煉蜜和丸如兔屎大。每日一丸。不知,加至三丸。

婦人懷娠六月七月,脈弦,發熱,其胎逾腹,腹痛惡寒者,少腹如扇之狀,所以然者,子髒開故也,當以附子湯溫其髒。方未見。

師曰:婦人有漏下者,有半產後因續下血都不絕者,有妊娠下血者。假令妊娠腹中痛,為胞阻,膠艾湯主之。方:

阿膠芎藭甘草炙,各二兩艾葉當歸各三兩芍藥干地黃各四兩

右七味,㕮咀,以水五升、清酒三升合煮,取三升,去滓,內膠,令消盡,溫服一升,日三服,不差更作。一方加乾薑一兩。胡洽治婦人胎動,無乾薑。

婦人懷娠,腹中痛,當歸芍藥散主之。方:

當歸四兩芍藥一斤茯苓四兩白朮四兩澤瀉半斤芎藭半斤,一作三兩

右六味,杵為散。取方寸匕,酒和,日三服。

婦人妊娠,嘔吐不止,乾薑人參半夏丸。方:

乾薑人參各一兩半夏半兩,洗

右三味,末之,以生薑汁和為丸,如梧子大,飲服一丸,日三服。

婦人妊娠,小便難,飲食(如)故,當歸貝母苦參丸主之。方:

當歸貝母苦參各四兩

右三味,末之,煉蜜和丸如小豆大,飲服三丸,加至十丸。男子加滑石半兩。

婦人妊娠,有水氣,身重,小便不利,洒淅惡寒,起即頭眩,葵子茯苓散主之。方:

葵子一斤茯苓三兩

上二味,杵為散。飲服方寸匕,日三服,小便利則愈。

婦人妊娠,宜服當歸散。方:

當歸黃芩芍藥芎藭各一斤白朮半斤

右五味,杵為散。酒飲服方寸匕,日再服。妊娠常服即易產,胎無苦疾。產後百病悉主之。

附方:

妊娠養胎,白朮散。方:

白朮芎藭各四分蜀椒三分,汗牡蠣二分,熬

右四味,杵為散。酒服一錢匕,日三夜一服。但苦痛,加芍藥;心下毒痛,倍加芎藭藭;心煩吐痛,不能食飲,加細辛一兩、半夏錢大二十枚。服之後,更以醋漿水服之;若嘔,亦以醋漿水服之;復不解者,小麥汁服之;已後若渴者,大麥粥服之。病雖愈,盡服之勿置。見《外台》,出《古今錄驗》。

婦人傷寒(胎),懷身腹滿,不得小便,加從腰以下重,如有水氣狀。懷身七月,太陰當養不養,此心氣實,當刺寫勞宮及關元,小便利則愈。見《玉函》。



  1. 第二十一:鄧珍本作「第二十」。
  2. 脈婦人:鄧珍本無「脈」字。天頭硃筆附箋:「脈婦人得平脈:上『脈』字刪。」
  3. 名為軀:鄧珍本作「名妊娠」。
  4. 桂枝湯主之:鄧珍本「之」下有小注「方見利中」。
  5. 法六十日當有娠:鄧珍本作「於法六十日,當有此證」。
  6. 方見下利中:鄧珍本無。
  7. 婦人妊娠:鄧珍本作「婦人宿有癥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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