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匮要略方/百合狐惑阴阳毒病脉证并治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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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合狐惑阴阳毒病脉证并治[1]第三
论一首 证三条 方一十二[2]首
论曰:百合病者,百脉一宗,悉致其病也。意欲食复不能食,常默默,欲得卧复不能卧[3],欲出行复不能行[4],饮食或有美时,或有不用闻食饮臭时[5],如寒无寒,如热无热,口苦,小便赤,诸药不能治,得药则剧吐利,如有神灵者,身形如和,其脉微数。每溺时头痛者,六十日乃愈;若溺头不痛[6],淅然者,四十日愈;若溺快然,但头眩者,二十日愈。其证或未病而预见,或病四五日而出,或病二十日,或一月微见者,各随证治之。
百合知母汤方[7]
右二味[11],先以水洗百合,渍[12]一宿,当白沫出,去其水,更以泉水二升,煮[13]取一升,去滓,别以泉水二升煮[13]知母,取一升,去滓,后合和,重[14]煎取一升五合,分温再服。
百合滑石代赭汤方[7]
治[8]百合病下之后者,百合滑石代赭汤[15]。方[16]:
百合七枚,擘,滑石三两,碎,绵裹,代赭[17]如弹丸一枚[18],碎,绵裹
右三味[19],先以水洗百合,渍一宿,当白沫出,去其水,更以泉水二升,煮[13]取一升,去滓,别以泉水二升煮[13]滑石、代赭,取一升,去滓,后合和,重煎取一升五合,分温再服[20]。
百合鸡子汤方[7]
右二味[23],先以水洗百合,渍一宿,当白沫出,去其水,更以泉水二升,煮[13]取一升,去滓,内鸡子黄,搅令调,分温再服[24]。
百合地黄汤方[7]
治[8]百合病不经吐、下、发汗,病形如初者,百合地黄汤[25]。方[26]:
右二味,先以水洗百合[27],渍一宿,当白沫出,去其水,更以泉水二升,煮[13]取一升,去滓,内地黄汁,煮[13]取一升五合,分温再服。中病勿更服,大便当如漆。
百合洗方[7]
右一味[30],以水一斗,渍之一宿,以洗身。洗已,食煮饼,勿与[31]盐豉也。
栝楼牡蛎散方[7]
右二味,杵为散[34],饮服方寸匕,日三服。
百合滑石散方[7]
治[8]百合病,变发热[35],一作发寒热。百合滑石散[36]。方[37]:
右二味,杵为散[38],饮服方寸匕,日三服。当微利者止,勿服之[39],热则除。
百合病见于阴者,以阳法救之;见于阳者,以阴法救之。见阳攻阴,复发其汗,此为逆;见阴攻阳,乃复下之,此亦为逆。
甘草泻心汤方[7]
狐惑之为病,状如伤寒,默默欲眠,目不得闭,卧起不安,蚀于喉为惑,蚀于阴为狐,不欲饮食,闻食臭[40],其面目乍赤、乍黑、乍白。蚀于上部则声喝,一作嘎。甘草泻心汤主之。方[41]:
甘草四两,炙[42],黄芩、人参、干姜各三两,黄连一两,大枣十二枚,擘[43],半夏半升,洗[44]
右七味,㕮咀,以水一斗[45],煮取六升,去滓,再煎。温服一升,日三服。
蚀于下部则咽干,苦参汤洗之[46]。
雄黄熏方[7]
雄黄一味[48]为末,𤭁瓦[49]二枚合之,烧,向肛熏之[50]。
赤小豆当归散方[7]
病者脉数,无热微烦,默默但欲卧,汗出。初得之三四日,目赤如鸠眼;七八日目四眦黑。若能食者,脓已成也,赤小豆当归散[51]主之。方[52]:
右二味,杵为散,浆水服方寸匕,日三服。
升麻鳖甲汤方[7]
阳毒之为病,面赤斑斑如锦文,喉咽[54]痛,唾脓血。五日可治,七日不可治[55]。阴毒之为病,面目青,身痛,状如被打[56],喉咽[54]痛,死生与阳毒同[57]。升麻鳖甲汤并主之[58]。方[59]:
升麻二两,当归一两,蜀椒一两,汗[60],鳖甲[61]如手大[62]一片,炙,甘草二两,炙[42],雄黄半两,研
右六味,㕮咀[63],以水四升,煮取一升,去滓[64],顿服之,老小再服。取汗。阴毒去雄黄、蜀椒。《肘后》、《千金》[65]阳毒用升麻汤,无鳖甲,有桂;阴毒用甘草汤,无雄黄。
- ↑ 脉证并治:邓珍本无“脉”、“并”二字。
- ↑ 一十二:邓珍本作“十二”。
- ↑ 欲得卧复不能卧:邓珍本无“得”、“复”二字。
- ↑ 欲出行复不能行:邓珍本无“出”、“复”二字。
- ↑ 闻食饮臭时:邓珍本无“饮”字。
- ↑ 若溺头不痛:邓珍本“溺”字下有“时”字。
- ↑ 7.00 7.01 7.02 7.03 7.04 7.05 7.06 7.07 7.08 7.09 7.10 此标题为整理者所加,原书无。
- ↑ 8.0 8.1 8.2 8.3 8.4 治:邓珍本无。
- ↑ 百合知母汤:邓珍本“汤”下有“主之”二字。
- ↑ 方:邓珍本作“百合知母汤方”。
- ↑ 二味:邓珍本无。
- ↑ 渍:邓珍本为“溃”,误。
- ↑ 13.0 13.1 13.2 13.3 13.4 13.5 13.6 煮:邓珍本作“煎”。
- ↑ 重:邓珍本无。
- ↑ 百合滑石代赭汤:邓珍本作“滑石代赭汤主之”。
- ↑ 方:邓珍本作“滑石代赭汤方”。
- ↑ 代赭:邓珍本作“代赭石”。
- ↑ 如弹丸一枚:邓珍本作“如弹丸大乙枚”。
- ↑ 三味:邓珍本无。
- ↑ 再服:邓珍本无“再”字。
- ↑ 百合鸡子汤:邓珍本“汤”下有“主之”二字。
- ↑ 方:邓珍本作“百合鸡子汤方”。
- ↑ 二味:邓珍本无。
- ↑ 搅令调,分温再服:邓珍本作“搅匀,煎五分,温服”。
- ↑ 百合地黄汤:邓珍本“汤”下有“主之”二字。
- ↑ 方:邓珍本作“百合地黄汤方”
- ↑ 右二味,先以水洗百合:邓珍本无“二味先”三字。
- ↑ 百合洗方:邓珍本“方”下有“主之,百合洗方”六字。
- ↑ 百合一升:邓珍本无。
- ↑ 右一味:邓珍本作“右以百合一升”。
- ↑ 勿与:邓珍本作“勿以”。
- ↑ 渴不差:邓珍本作“百合病,渴不差者”。
- ↑ 方:邓珍本作“括蒌牡蛎散方”。
- ↑ 右二味,杵为散:邓珍本作“右为细末”。
- ↑ 热:邓珍本“热”下有“者”字。
- ↑ 百合滑石散:邓珍本“散”下有“主之”二字。
- ↑ 方:邓珍本作“百合滑石散方”。
- ↑ 右二味,杵为散:邓珍本作“右为散”。
- ↑ 勿服之:邓珍本无“勿”字、“之”字。
- ↑ 闻食臭:邓珍本“闻”字上有“恶”字,当是。
- ↑ 方:邓珍本作“甘草泻心汤方”。
- ↑ 42.0 42.1 炙:邓珍本无。
- ↑ 擘:邓珍本无。
- ↑ 洗:邓珍本无。
- ↑ 右七味,㕮咀,以水一斗:邓珍本无“㕮咀以”三字。
- ↑ 《医统正脉》下有“苦参汤方:苦参一升,以水一斗,煎取七升,去滓,熏洗,日三”。
- ↑ 方:邓珍本无。
- ↑ 雄黄一味:邓珍本“雄黄”单为一行,“一味”之上有“右”字。
- ↑ 𤭁瓦:邓珍本作“筒瓦”。
- ↑ 向肛熏之:邓珍本“熏之”下有小注“《脉经》云:病人或从呼吸上蚀其咽,或从下焦蚀其肛。阴蚀上为惑,蚀下为狐。狐惑病者,猪苓散主之”。
- ↑ 赤小豆当归散:邓珍本作“赤豆当归散”。
- ↑ 方:邓珍本作“赤豆当归散方”。
- ↑ 三两:邓珍本无。
- ↑ 54.0 54.1 喉咽:邓珍本作“咽喉”。
- ↑ 七日不可治:邓珍本“治”下有“升麻鳖甲汤主之”七字。
- ↑ 状如被打:邓珍本作“如被杖”。
- ↑ 死生与阳毒同:邓珍本作“五日可治,七日不可治”。
- ↑ 升麻鳖甲汤并主之:邓珍本“汤”下有“去雄黄蜀椒”五字,无“并”字。
- ↑ 方:邓珍本作“升麻鳖甲汤方”。
- ↑ 一两,汗:邓珍本作“炒去汗,乙两”。
- ↑ 鳖甲:邓珍本此下三味的顺序为甘草、鳖甲、雄黄。
- ↑ 如手大:邓珍本作“手指大”。
- ↑ 㕮咀:邓珍本无。
- ↑ 去滓:邓珍本无。
- ↑ 《千金》:邓珍本作“《千金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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