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液本草/海藏老人《湯液本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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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宜

肝色青,宜食甘,粳米牛肉皆甘。

心色赤,宜食酸,犬肉皆酸。

肺色白,宜食苦,小麥羊肉皆苦。

脾色黃,宜食咸,大豆豕肉皆咸。

腎色黑,宜食辛,黃黍雞肉皆辛。

毒藥攻邪,五穀為養,五果為助,五畜為益,五菜為充。

氣味合而服之,以補精益氣。此五者,有辛酸甘苦咸,各有所利:或散、或收、或緩、或急、或堅、或軟,四時五臟,病隨五味所宜也。

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無毒治病,十去其九。谷肉果菜,食養盡之,無使過之,傷其正也。蓋陰之所生[1],本在五味,陰之五宮,傷在五味。是故味過於酸,肝氣以津,脾氣乃絕。味過於咸,大骨氣勞,短肌,心氣抑。味過於甘,心氣喘滿,色黑,腎氣不衡。味過於苦,脾氣不濡,胃氣乃厚。味過於辛,筋脈沮弛,精神乃央。是故謹和五味,骨正筋柔,氣血以流,腠理以密,如是則氣骨以精,謹道如法,長有天命。

五傷

多食咸,則脈凝泣而變色。

多食苦,則皮槁而毛拔。

多食辛,則筋急而爪枯。

多食酸,則肉胝䐢而唇揭。

多食甘,則骨痛而發落。

五走

咸走血,血病毋多食咸。

苦走骨,骨病毋多食苦。

辛走氣,氣病毋多食辛。

酸走筋,筋病毋多食酸。

甘走肉,肉病毋多食甘。

夫五味入胃,各歸所喜攻,攻[2]酸先入肝,苦先入心,甘先入脾,辛先入肺,咸先入腎。久而增氣,物化之常也;氣增而久,夭之由也。

服藥可慎

熱中、消中,不可服膏粱、芳草、石藥。夫芳草之氣美[3],石藥之氣悍,二者其氣急疾堅勁,故非緩心和人,不可以服此。夫熱氣剽悍,藥氣亦然,二氣相遇,恐內傷脾。脾者,土也,而惡木。服此藥者,至甲乙日更論。

==論藥所生==[4] 海藏云:湯液要藥,最為的當,其餘方論所著雜例,比之湯液稍異,何哉?蓋伊尹仲景取其治之長也。其所長者,神農之所注[5]也。何以知之?本草云:一物主十病,取其偏長為本。又當取潔古珍珠囊》斷例為準則,其中,藥之所主,不必多言,只一兩句,多則不過三四句。非務簡也,亦取其所主之偏長,故不為多也。

天地生物有厚薄堪用不堪用

故治病者,必明六化分治,五味五色所生,五臟所宜,乃可以言盈虛病生之緒也。謹候氣宜,無失病機。其主病何如,言採藥之歲也。司歲備物,則無遺生[6]矣。先歲物何也,天地之專精也,專精之氣,藥物肥濃,又於使用,當其正氣味也。五運主歲,不足則物薄,有餘則物精,非專精則散氣,散氣則物不純。是以質同而異等,形質雖同,力用則異也。氣味有厚薄,性用有躁靜,治化有多少,力化有淺深,此之謂也。

氣味生成流布

陽為氣,陰為味;味歸形,形歸氣;氣歸精,精歸化;精食氣,形食味;化生精,氣生形;味傷形,氣傷精;精化為氣,氣傷於味。

陰味出下竅,陽氣出上竅。味厚者為陰,薄為陰中之陽,厚則泄,薄則通;氣厚者為陽,薄為陽中之陰,薄則發泄,厚則發熱。

壯火之氣衰,少火之氣壯;壯火食氣,氣食少火;壯火散氣,少火生氣。天食人以五氣,地食人以五味。五氣入鼻,藏於心肺,上使五色修明,音聲能彰;五味入口,藏於腸胃,味有所藏,以養五氣,神和而生,津液相成,神乃自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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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方

大:君一,臣三,佐九,制之大也。遠而奇偶,制大其服也。大則數少,少則二之。腎肝位遠,服湯散,不厭頓而多。

小:君一,臣二,制之小也。近而奇偶,制小其服也。小則數多,多則九之。心肺位近,服湯散,不厭頻而少。

緩:補上治上治[11]以緩,緩則氣味薄。治主以緩,緩則治其本。

急:補下治下制以急,急則氣味厚。治客以急,急則治其標。

奇:君一臣二,奇之制也;君二臣三,奇之制也。陽數奇。

偶:君二臣四,偶之制也;君二臣六,偶之制也。陰數偶。

復:奇之不去,則偶之。是為重方也。

十劑

宣:可以去壅,之屬是也。

通:可以去滯,木通防己之屬是也。

補:可以去弱,人參羊肉之屬是也。

瀉:可以去閉,葶藶大黃之屬是也。

輕:可以去實,麻黃葛根之屬是也。

重:可以去怯,磁石鐵漿之屬是也。

滑:可以去著,冬葵子榆白皮之屬是也。

澀:可以去脫,牡蠣龍骨之屬是也。

燥:可以去濕,桑白皮赤小豆之屬是也。

濕:可以去枯,白石英紫石英之屬是也。

只如此體,皆有所屬。凡用藥者,審而詳之,則靡所失矣。陶隱居云:藥有宣、通、補、瀉、輕、重、滑、澀、燥、濕。

此十劑,今詳之,惟寒、熱二種,何獨見遺,今補二種,以盡厥旨。

寒:可以去熱,大黃朴硝之屬是也。

熱:可以去寒,附子官桂之屬是也。


  1. 生:四庫本作「傷」。
  2. 攻:四庫本作「故」,宜從。
  3. 美:四庫本作「烈」。
  4. 生:東垣十書本和四庫本作「主」。
  5. 註:四庫本作「著」,宜從。
  6. 生:東垣十書本和四庫本作「主」。
  7. 少陰同法無犯,溫涼發不遠熱:諸本同,《素問·至真要大論》無,疑衍。
  8. 辛苦發:四庫本此字後作「之」。
  9. 滑:四庫本和東垣十書本作「清」。
  10. 補一作瀉:四庫本和《素問·至真要大論》無此字,疑衍。
  11. 治:東垣十書本和四庫本作「制」,宜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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