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匱要略方/果實菜谷禁忌並治第二十五

勤求古訓,博采眾方
於 2023年4月18日 (二) 14:04 由 鹿野耕云留言 | 貢獻 所做的修訂
首頁 金匱要略方
◀上一篇 ·張仲景 下一篇▶

果實菜谷禁忌並治第二十五

合八十法 方一十首

果子生食,生瘡。

果子落地經宿,蟲蟻食著,人吃大忌。

生果停留多日,有損處,吃之傷人。

桃多食,令人熱,仍不得入水浴,令人病淋瀝寒熱病。

杏酪不熟,傷人。

梅多食,壞人齒。

柰不可多食,令人臚脹。

林檎不可多食,令人百脈弱。

橘柚多食,令人口爽,不知五味。

梨不可多食,令人寒中。金瘡產婦亦不宜食。

櫻桃、杏多食,傷筋骨。

安石榴不可多食,損人肺。

胡桃不可多食,令人動痰飲。

生棗多食,令人熱渴氣脹。寒熱羸瘦者,彌不可食,傷人。

食諸果中毒,治之方:

豬骨燒過,末之,水服方寸匕。亦治馬肝,漏脯等毒。

木耳赤色及仰生者,勿食。

菌仰卷及赤色者,不可食。

食諸菌遇毒,悶亂欲死方:

人糞汁一升,飲之即活。服諸吐利藥亦佳。服土漿一二升亦可。濃煮大豆汁,飲之並解。

食楓樹菌而笑不止,亦以前方治之。

誤食野芋,煩毒欲死。其野芋根,生東人名魁芋,人種三年不收,亦成野芋,並殺人。亦用前方治之。

蜀椒閉口者,有毒,誤食之,戟人咽喉,氣欲便絕,或吐下白沫,人體痹冷者,急煮桂汁飲之,多飲冷水一二升,或食蒜,或服地漿,或濃煮豉汁解之。

正月勿食生蔥,令人面上起游風。

二月勿食蓼,傷人腎。

三月勿食小蒜,傷人志性。

四月、八月勿食胡荽,傷人神。

五月勿食韭,令人乏氣力。

六月、七月勿食茱萸,傷神氣。

八月、九月勿食姜,傷人神。

十月勿食椒,損人心,傷血脈。

十一月、十二月勿食薤,令人多涕唾。

四季勿食生葵,令人飲食不化,發宿病。非但食中,藥丸湯散中亦不可用,宜深慎之。

時病差,未健,食生菜,手足必腫。

夜食生菜,不利人。

十月勿食被霜生菜,令人面無光、目澀、心痛、腰疼,或發心瘧。瘧發時,手足十指爪皆青,困委。

蔥、韭初生牙者,食之傷人心氣。

飲白酒,食生韭,令人病增。

生蔥不可共蜜食之,殺人。獨顆蒜彌忌。

棗和生蔥食之,令人病。

生蔥和雄雞、雉、白犬肉食之,令人七竅經年血流。

食糖、蜜後四日內,食著生蔥、韭,令人心痛。

夜食諸姜、蒜、蔥等,傷人心。

蕪菁根多食之,令人氣脹。

薤不可共牛肉作羹食之,成瘕病,韭亦然。

蓴多食,動痔疾。

野苣不可同蜜食,作內痔。

白苣不可共酪同食,作蟲。

黃瓜食之,發熱病。

葵心不可食,傷人,葉尤冷,黃背赤莖者,勿食之。

胡荽久食之,令人多忘。

病人不可食胡荽及黃花菜。

芋不可多食,動病。

妊娠婦人食姜,令子余指。

蓼多食,發心痛。

蓼和生魚啖之,令人奪氣,陰核疼痛。

芥菜不可共兔肉食之,成惡邪病。

小蒜多食,傷人心力。

食蒜或躁方:

濃煮豉汁飲之。

鉤吻與芹菜相似,誤食殺人,解之方: 《肘後方》云:與茱萸、食芥相似。

薺苨八兩

右一味,以水六升,煮取二升,去滓,分為二服。其鉤吻生地,傍無佗草,其莖有毛,以此別之。

菜中有水莨菪,葉圓而光,有毒。誤食之,令人狂亂,狀如中風,或吐血,治之方:

甘草煮汁,服之即解。

凡春秋二時,龍帶精入芹菜中,人偶食之為病,發時手青腹滿,痛不可忍,蛟龍病方:

服硬糖二三升,日兩度,吐出如蜥蜴三五枚,差。

食苦瓠中毒方:

黍穰煮汁,數服之,解。

扁豆,寒熱者不可食之。

久食小豆,令人枯燥。

食大豆屑,忌啖豬肉。

大麥久食,令人作癖癖。

白黍米不可同飴、蜜食,亦不可合葵食之。

蕎麥麵多食之,令人發落。

鹽多食,傷人肺。

食冷物,冰人齒。食熱物,勿飲冷水。

飲酒食生蒼耳,令人心痛。

夏月大醉汗流,不得冷水洗著身,及使扇,即成病。

飲酒勿灸腹背,大忌,令人腸結。

醉後勿飽食,發寒熱。

飲酒食豬肉,臥秫稻穰中,發黃。

食餳餳多飲酒,大忌。

凡酒及水照見人影動者,不可飲之。

醋合酪食之,令人血瘕。

食白米粥,勿食生蒼耳,成走疰。

食甜粥已,食鹽即吐。

犀角筯攪飲食,沫出及澆地墳起者,食之殺人。

凡飲食中毒煩滿,治之方:

苦參三兩,切苦酒一升半

右二味,煮三沸,三上三下,去滓,服之吐食出,即差。或以水煮亦得。

又方:犀角湯亦佳。

治貪食,食多不消,心腹堅滿痛方:

鹽一升 水三升

右二味,煮令鹽消,分為三法(服),當吐出食,便差。

礬石生入腹,破人心肝。當(商)陸以水服,殺人。礬石亦禁水。

葶藶子傅頭瘡,藥氣入腦,殺人。

水銀入人耳及六畜等,皆死。以金銀著耳邊,水銀則出。

苦楝無子者,殺人。

凡諸毒,多是假毒藥以投之。知時宜煮甘草、薺苨汁飲之,通除諸毒藥。

金匱要略方卷下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