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匱要略方/果實菜谷禁忌並治第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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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實菜谷禁忌並治第二十五
合八十法 方一十首
果子生食,生瘡。
果子落地經宿,蟲蟻食著,人吃大忌。
生果停留多日,有損處,吃之傷人。
桃多食,令人熱,仍不得入水浴,令人病淋瀝寒熱病。
杏酪不熟,傷人。
梅多食,壞人齒。
柰不可多食,令人臚脹。
林檎不可多食,令人百脈弱。
橘柚多食,令人口爽,不知五味。
梨不可多食,令人寒中。金瘡產婦亦不宜食。
櫻桃、杏多食,傷筋骨。
安石榴不可多食,損人肺。
胡桃不可多食,令人動痰飲。
生棗多食,令人熱渴氣脹。寒熱羸瘦者,彌不可食,傷人。
食諸果中毒,治之方:
豬骨燒過,末之,水服方寸匕。亦治馬肝,漏脯等毒。
木耳赤色及仰生者,勿食。
菌仰卷及赤色者,不可食。
食諸菌遇毒,悶亂欲死方:
人糞汁一升,飲之即活。服諸吐利藥亦佳。服土漿一二升亦可。濃煮大豆汁,飲之並解。
食楓樹菌而笑不止,亦以前方治之。
誤食野芋,煩毒欲死。其野芋根,生東人名魁芋,人種三年不收,亦成野芋,並殺人。亦用前方治之。
蜀椒閉口者,有毒,誤食之,戟人咽喉,氣欲便絕,或吐下白沫,人體痹冷者,急煮桂汁飲之,多飲冷水一二升,或食蒜,或服地漿,或濃煮豉汁解之。
正月勿食生蔥,令人面上起游風。
二月勿食蓼,傷人腎。
三月勿食小蒜,傷人志性。
四月、八月勿食胡荽,傷人神。
五月勿食韭,令人乏氣力。
六月、七月勿食茱萸,傷神氣。
八月、九月勿食姜,傷人神。
十月勿食椒,損人心,傷血脈。
十一月、十二月勿食薤,令人多涕唾。
四季勿食生葵,令人飲食不化,發宿病。非但食中,藥丸湯散中亦不可用,宜深慎之。
時病差,未健,食生菜,手足必腫。
夜食生菜,不利人。
十月勿食被霜生菜,令人面無光、目澀、心痛、腰疼,或發心瘧。瘧發時,手足十指爪皆青,困委。
蔥、韭初生牙者,食之傷人心氣。
飲白酒,食生韭,令人病增。
生蔥不可共蜜食之,殺人。獨顆蒜彌忌。
棗和生蔥食之,令人病。
生蔥和雄雞、雉、白犬肉食之,令人七竅經年血流。
食糖、蜜後四日內,食著生蔥、韭,令人心痛。
夜食諸姜、蒜、蔥等,傷人心。
蕪菁根多食之,令人氣脹。
薤不可共牛肉作羹食之,成瘕病,韭亦然。
蓴多食,動痔疾。
野苣不可同蜜食,作內痔。
白苣不可共酪同食,作蟲。
黃瓜食之,發熱病。
葵心不可食,傷人,葉尤冷,黃背赤莖者,勿食之。
胡荽久食之,令人多忘。
病人不可食胡荽及黃花菜。
芋不可多食,動病。
妊娠婦人食姜,令子余指。
蓼多食,發心痛。
蓼和生魚啖之,令人奪氣,陰核疼痛。
芥菜不可共兔肉食之,成惡邪病。
小蒜多食,傷人心力。
食蒜或躁方:
濃煮豉汁飲之。
鈎吻與芹菜相似,誤食殺人,解之方: 《肘後方》云:與茱萸、食芥相似。
薺苨八兩
右一味,以水六升,煮取二升,去滓,分為二服。其鈎吻生地,傍無佗草,其莖有毛,以此別之。
菜中有水莨菪,葉圓而光,有毒。誤食之,令人狂亂,狀如中風,或吐血,治之方:
甘草煮汁,服之即解。
凡春秋二時,龍帶精入芹菜中,人偶食之為病,發時手青腹滿,痛不可忍,蛟龍病方:
服硬糖二三升,日兩度,吐出如蜥蜴三五枚,差。
食苦瓠中毒方:
黍穰煮汁,數服之,解。
扁豆,寒熱者不可食之。
久食小豆,令人枯燥。
食大豆屑,忌啖豬肉。
大麥久食,令人作癖癖。
白黍米不可同飴、蜜食,亦不可合葵食之。
蕎麥麵多食之,令人發落。
鹽多食,傷人肺。
食冷物,冰人齒。食熱物,勿飲冷水。
飲酒食生蒼耳,令人心痛。
夏月大醉汗流,不得冷水洗着身,及使扇,即成病。
飲酒勿灸腹背,大忌,令人腸結。
醉後勿飽食,發寒熱。
飲酒食豬肉,臥秫稻穰中,發黃。
食餳餳多飲酒,大忌。
凡酒及水照見人影動者,不可飲之。
醋合酪食之,令人血瘕。
食白米粥,勿食生蒼耳,成走疰。
食甜粥已,食鹽即吐。
犀角筯攪飲食,沫出及澆地墳起者,食之殺人。
凡飲食中毒煩滿,治之方:
右二味,煮三沸,三上三下,去滓,服之吐食出,即差。或以水煮亦得。
又方:犀角湯亦佳。
治貪食,食多不消,心腹堅滿痛方:
鹽一升 水三升
右二味,煮令鹽消,分為三法(服),當吐出食,便差。
礬石生入腹,破人心肝。當(商)陸以水服,殺人。礬石亦禁水。
葶藶子傅頭瘡,藥氣入腦,殺人。
水銀入人耳及六畜等,皆死。以金銀着耳邊,水銀則出。
苦楝無子者,殺人。
凡諸毒,多是假毒藥以投之。知時宜煮甘草、薺苨汁飲之,通除諸毒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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