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匱要略方/禽獸蟲魚禁忌並治第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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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23年4月12日 (三) 17:37 由 鹿野耕云留言 | 貢獻 所做的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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禽獸蟲魚禁忌並治第二十四

論辯二首 合九十法 方二十二首

凡飲食滋味,以養於生,食之有妨,反能為害。自非服藥煉液,焉能不飲食乎?竊見時人不閒調攝,疾疢競起;莫不因食而生,苟全其生,須知切忌者矣。所食之味,有與病相宜,有與身為害,若得宜則益體,害則成災,以此致危,例皆難療也。凡煮藥飲汁以解毒者,雖雲救急,不可熱飲,諸毒病得熱更甚,宜冷飲之。 肝病禁辛,心病禁咸,脾病禁酸,肺病禁苦,腎病禁甘。春不食肝,夏不食心,秋不食肺,冬不食腎,四季不食脾。 辨曰:春不可食肝者,為肝氣盛王,脾氣敗,若食肝,又補肝,脾氣敗尤甚,不可救。又肝王之時,不可以死氣入肝,恐傷魂也。若肝不是王時,有虛,以肝補之,佳。 余髒准此。 凡肝臟自不可輕啖,自死者彌甚。 諸心皆為神識所舍,勿食之,使人來生復其對報矣。 凡肉及肝落地不着塵土者,不可食之。 諸肉自動者,不可食之。 諸肉及魚,狗不吃,鳥不啄者,不可食之。 暴肉不干,火炙不動,見水自動者,不可食之。 肉中有如米點者,不可食之。 六畜肉,熱血不斷者,不可食之。 父母及身本命肉,食之令人神魂不安。 食肥肉及熱羹,不得飲冷水。 諸五臟及魚,投地塵土不污者,不可食之。 穢飯、餒肉、臭魚,食之皆傷人。 自死肉,口閉,不可食之。 六畜自死,皆疫死,則有毒,不可食之。 獸自死,北首及伏地者,食之殺人。 食生肉,飽飲乳,變成白蟲。白蟲,一作血蠱。 丙午日、壬子日,勿食諸五臟。 疫死牛肉,食之令病洞下,亦致堅積,宜利藥下之。 脯藏米瓮中,有毒,及經夏食之,發腎病。 治食自死六畜肉中毒方: 搗黃柏屑,服方寸匕。 食郁肉漏脯中毒方: 燒犬屎,酒服方寸匕,多飲人乳汁亦良,飲生韭汁三升亦得。郁肉,密器蓋之,隔宿者是也;漏脯,茅屋漏下,沾着者是也。 黍米中藏干脯,食之中毒方: 大豆濃煮汁,飲數升即解。亦治狸肉漏脯等毒。 食生肉中毒方: 掘地深三尺,取其下土三升,以水五升,煮五六沸,澄清汁。飲一升,立愈。 食六畜鳥獸肝中毒方: 水浸豉,絞取汁,服數升愈。 馬腳無夜眼者,不可食之。 食駿馬肉,不飲酒,殺人。 馬肉不可熱吃,傷人心。 馬鞍下肉,食之殺人。 白馬黑頭者,不可食之。 白馬青蹄者,不可食之。 白馬黑蹄者,不可食之。 馬肉 肉共食,飽醉臥,大忌。 驢馬肉合豬肉食之,成霍亂。 馬汗(肝)及毛不可人(入)食中,害人。 馬肝有毒,食之殺人,未死者方: 雄鼠屎三十七枚 尖者是。 上一味,末之,水和服之,日再服。 又方:取人垢一方寸匕,服之佳。 食馬肉中毒欲死方: 香豉三兩 杏仁二兩,,去皮尖 上二味,蒸一食頃,熟,杵之服,日再令盡。 又方:煮蘆根汁飲之,良。 疫死牛,或目赤,或黃,食之大忌。 牛肉共豬肉食之,必作寸白蟲。 青牛腸,不可合犬肉食之。 牛肺,從三月至五月,其中有蟲如馬尾,割去之,勿食,損人。 牛羊豬肉皆不得以楮木、桑木蒸炙,食之令人腹內生蟲。 啖蛇牛肉殺人,何以知之?啖蛇者,毛髮向後順者是也。食之欲死。方: 飲人乳汁一升,立愈。 又方:以泔洗頭,飲一升,愈。 又方:牛肚細切,以水一斗,煮取一升,暖飲之,大汗出者愈。 食牛肉中毒方: 甘草煮汁飲之,即解。 羊肉,其有宿熱者,不可食之。 羊肉不可共生魚、酪食之,害人。 羊蹄甲中有珠子白者,名羊懸筋,食之令人癲。 白羊黑頭,食其腦,作腸癰。 羊肝共生椒食之,破人五臟。 豬肉共羊肝和食之,令人心悶。 豬肉與生葫荽同食,爛人臍。 豬脂不可合梅子食之。 豬肉和葵食之,令人少氣。 鹿肉不可和蒲白作羹,食之發惡瘡。 麋脂及梅李子,若妊娠婦人食之,令子青盲,男子傷精。 獐肉不可合蝦及生菜、梅李果實食之,皆病人。 痼疾人不可食熊肉,令終身不愈。 白犬自死,不出舌者,食之害人。 食狗鼠余,令人發瘺瘡。 食犬肉不消,心下堅或腹脹,口乾大渴,心急發熱,妄語如狂,或洞下,方: 杏仁一升,合皮,熟,研 上一味,以沸湯三升和,絞取汁,分三服,利下肉片,大驗。 婦人妊娠,不可食兔肉、山羊肉,又不得食鱉、雞、 鴨,令子無音聲。 兔肉不可合白雞肉食之,令人面發黃。 兔肉着乾薑食之,成霍亂。 凡鳥自死,口不閉,翅不合者,不可食之。 諸禽畜,肝青者,食之殺人。 雞有六翮四距者,不可食之。 烏雞白首者,不可食之。 雞不可共胡蒜食之,滯氣。一雲雞子。 山雞不可合鳥獸肉食之。 雉肉久食,令人瘦。 鴨卵不可合鱉肉食之。 婦人妊娠食雀肉,令子淫亂無恥。 雀肉不可合李子食之。 勿食燕肉,入水為蛟龍所啖。 鳥獸有中毒箭死者,其肉有毒,解之方: 煮大豆及藍汁服之,解。 魚頭正白如連珠至脊上,食之殺人。 魚頭中無鰓者,不可食之,殺人。 魚無腸膽者,不可食之,三年陰不起,女子絕生。 魚頭似有角者,不可食之。 魚目合者,不可食之。 六甲日,勿食鱗甲之肉。 魚不得合雞肉食之。 魚不得和鸕鶿肉食之。 鯉魚鮓不可合小豆藿食之,其子合豬肝食之,害人。 鯉魚不可合犬肉食之。 鯽魚不可合猴雉肉食之。一雲不可合豬肝。 鯷魚合鹿肉生食,令人筋甲縮。 青魚鮓不可合生胡荽及生葵並麥中食之。 鰌、鱔不可合白犬血食之。 龜肉不可合酒、果子食之。 鱉目凹陷者及厭下有王字形者,不可食之,其肉不得合雞鴨子食之。 龜鱉肉不可合莧菜食之。 蝦無須及腹下通黑,煮之反白者,不可食之。 食鱠吃乳酪,令人腹中生蟲,為瘕。 鱠食之,在胸中心間不化,吐復不出,速下除之,久成癥病,方: 橘皮一兩 朴硝一兩 大黃二兩 上三味,切,以水一大升,煮至小升,去滓,頓服即消。 食鱠多不消,結為癥病,治之方: 馬鞭草搗汁飲之。或以姜葉汁飲一升亦消。又可服吐藥吐之。 食魚及食毒兩種煩亂,治之方: 橘皮濃煮汁,服之即解。 食鯸鮧魚中毒方: 蘆根煮汁,服之即解。 蟹目相向,足斑目赤者,不可食之。 食蟹中毒方: 紫蘇濃煮汁,飲之三升。紫蘇子搗汁,飲之亦良。 又方:飲冬瓜汁二升,亦可食冬瓜。 凡蟹未遇霜,多毒,其熟者,乃可食之。 蜘蛛落食中,有毒,勿食之。 凡蜂、蠅、蟲、蟻等多集食上,吃之致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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