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匮要略方/杂疗方第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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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疗方第二十[1]

证一条 方二十三首 论一首[2]

宣通[3]五脏虚热,四时加减柴胡饮子。方。

冬三月,柴胡八分白术八分陈橘皮[4]五分大腹槟榔[5]四枚,并皮子用生姜五分,切[6]桔梗七分,以上并用大分[7]

春三月,加枳实炙,三分[8],减白术,共六味

夏三月,加生姜三分,切[6]枳实五分,炙[9]甘草三分,炙[9],共八味

秋三月,加陈橘皮[4]三分,共六味

右药各㕮咀[10],分为三贴,一贴以水三升,煮取二升,去滓[11],分温三服,如人行三四里[12]进一服。如四体壅,添少许甘草,每一贴[13]分作三小贴,一小贴[14]以水一升,煮取七合,去滓[11],温服。再合滓为一服,重煮,都成四服。疑非仲景方。

长服诃梨勒丸方:

诃梨勒煨,去核[15]陈橘皮[4]厚朴去皮[16],各三两

右三味,末之,炼蜜丸如梧桐子[17]大,酒饮服二十丸,加至三十丸。日一二[18]疑非仲景方[19]

三物备急丸方:已下并附方[20]

大黄[21]干姜[22]巴豆各一两[23],去皮心,熬,别研如脂[24]

右药各须精新,先捣大黄、干姜为末,研巴豆内中,合治一千杵,用为散,蜜和为丸[25]亦佳,密器[26]中贮之,莫令歇[27]。主心腹诸卒暴百病,若中恶客忤,心腹胀满,卒痛如锥刀刺痛[28]、气急口噤、停尸卒死者,以暖水若酒[29],服大豆许三四丸。或不下,捧头起,灌令下咽,须臾差[30]。如未差,更与三丸,当腹中鸣,即吐下,便差。若口噤,亦须折齿灌之。见《千金》,云司空裴秀为散用。亦可先和成汁,乃倾口中,令从齿间得入,至食验[31]

备急散,治人卒上气,呼吸气不得下,喘逆,服半匕,差后已为常用。出《古今录验》,并时后宫秦用。方见上。[32]

紫石寒石散[33]治伤寒令愈不复。方:

紫石英白石英赤石脂钟乳碓炼栝蒌根防风[34]桔梗文蛤鬼臼[35]太一余粮烧,各十分[36]干姜附子炮,去皮桂枝去皮,各四分

右一十三味,杵为散,酒服三方匕[37]见《千金翼》[38]

救卒死方:

[39],以灌鼻中[40]

又方:割雄鸡冠血[41],管吹内鼻中。

又方[42]:猪脂如鸡子大,苦酒一升,煮沸,以灌喉中。

又方[42]:以鸡肝及血涂面上[43],灰围四边[44],立起。

又方[42]:大豆二七枚[45],以鸡子白并酒和,尽以吞之。

救卒死而壮热者方:

矾石半斤,水一斗半[46],煮消,以渍脚,令没踝。

救卒死而目闭者方:

骑牛临面,捣汁灌耳中,吹皂荚末鼻中,立效。

救卒死而张口反折者方:

灸手足两爪后十四壮了,饮以五毒诸膏散,有巴豆者[47]

救卒死而四肢不收、失便者方:

马屎一升,水三斗,煮取二斗,以洗之。又取牛洞稀粪也。一升,温酒灌口中,灸心下一寸、脐上三寸、脐下四寸各一百壮,差。

救小儿卒死而吐利,不知是何病方:

马屎[48]一丸,绞取汁,以灌之。无湿者,水煮干者,取汁。

尸厥,脉动而无气,气闭不通,故静而死也,方[49]

菖蒲[50]内鼻两孔中,吹之令入,以屑着舌下。脉证在上卷第一篇中[51]

又方:剔取左角发方寸,烧末,酒和,灌令入喉,立起。

救卒客忤死[52]方: 千金方》云:主卒忤鬼击飞尸,诸奄忽气绝无复觉,或已死口噤,拗口不开,去齿下汤。汤入口活。不下者,分病人发,左右提㩉[53]肩引之。药下,复增取,尽一升[54],须臾立苏。名还魂汤[55]

麻黄三两,去节,一方四两杏仁去皮尖,七十枚[56]甘草一两,炙

右三味,㕮咀[57],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分令咽之,通治诸感忤。千金》用桂心二两[58]

又方:

桂枝一两,去皮生姜三两,切栀子十四枚,擘半升,绵裹

右四味,㕮咀,以酒三升,微煮之,味出,去滓,分服取差[59]

又方:

韭根一把乌梅二七枚[60]吴茱萸半升,炒

右三味,以水一斗煮之。以病人栉内中,三沸,栉浮者生,沉者死。煮取三升,去滓,分饮之。

救自缢死,旦至暮,虽已冷,必可治;暮至旦,小难也,恐此当言阴气盛故也。然夏时夜短于昼,又热,犹应可治。又云:心下若微温者,一日以上犹可治之。方:

徐徐抱解,不得截绳,上下安被卧之,一人以脚踏其两肩,手少挽其发,常弦弦,勿纵之;一人以手按据胸上,数动之;一人摩捋臂胫,屈伸之。若已僵,但渐渐强屈之,并按其腹。如此一炊顷,气从口出,呼吸眼开,而犹引按莫置,亦勿苦劳之。须臾,可少桂汤及粥清含与之,令濡喉,渐渐能咽,及稍止。耳向[61]令两人以管吹其两耳,弥好[62]。此法最善,无不活者。

凡中暍死,不可使得冷,得冷便死,疗之方:

屈革带[63]绕暍人脐,使三两人更溺其中[64],令温。亦可用热泥土[65]屈草,亦可扣瓦碗底按及车釭[66],以着暍人脐上[67],取令溺,不得流去[68]。此谓道路穷,卒无汤,当令人溺其中[69]。欲使多人溺,取令温若汤,便可与之。不用泥及车釭[70],恐此物冷。暍既在夏月,得热泥土,暖车釭[71],亦可用也。

溺死方[72]

取灶中灰石余[73]以埋人,从头至足。水出七孔,即活。

凡疗自缢、溺、暍之法[74],并出自张仲景为之。其意理殊绝[75],殆非常情所及、本草所能关,实救人之大术矣。伤寒家别有暍病[76],非此遇热之暍。见《外台》《肘后》同。

马坠及一切筋骨损方[77]

大黄一两,切浸,汤成下绯帛如手大,烧灰久用炊单布[78]用一尺[79],烧灰[80]乱发如鸡子大,烧灰桃仁四十九枚[81],去皮尖,熬败蒲一握长三寸[82]甘草如中指节,炙,剉

右七味,以童子小便,量多少煎汤成,内酒一大盏,次下大黄,去滓,分温三服。先剉败蒲席半领煎汤浴,衣被密覆,服斯须[83],通利数行,痛楚立差,利及浴水赤,勿怪,即瘀血也。见《肘后[84]


《金匮要略方》卷中


  1. 杂疗方第二十:邓珍本在卷下,为第二十三。
  2. 论一首:邓珍本在“证一条”之上。
  3. 宣通:邓珍本作“退”。
  4. 4.0 4.1 4.2 陈橘皮:邓珍本作“陈皮”,在“大腹槟榔”之下。
  5. 槟榔:邓珍本作“宾郎”。
  6. 6.0 6.1 切:邓珍本无。
  7. 以上并用大分:邓珍本无。
  8. 炙,三分:邓珍本无。
  9. 9.0 9.1 炙:邓珍本无。
  10. 右药各㕮咀:邓珍本无“药”字。
  11. 11.0 11.1 去滓:邓珍本无。
  12. 三四里:邓珍本作“四五里”。
  13. 每一贴:邓珍本作“每贴”。
  14. 一小贴:邓珍本作“每小贴”。
  15. 去核:邓珍本无。
  16. 去皮:邓珍本无。
  17. 梧桐子:邓珍本作“梧子”。
  18. 日一二:邓珍本无。
  19. 疑非仲景方:邓珍本在前“长服诃梨勒丸方”下。
  20. 已下并附方:邓珍本无。
  21. 大黄:邓珍本其下有“乙两”二字。
  22. 干姜:邓珍本其下有“乙两”二字。
  23. 各一两:邓珍本无“各”字。
  24. 别研如脂:邓珍本作“外研如脂”。
  25. 蜜和为丸:邓珍本作“蜜和丸”。
  26. 密器:邓珍本作“蜜器”,误。
  27. 莫令歇:天头朱笔附笺:“莫令歇,‘歇’字误,当作‘泄’。”
  28. 卒痛如锥刀刺痛:邓珍本作“卒痛如锥刺”。
  29. 以暖水若酒:邓珍本“暖”作“缓”,误。
  30. 须臾差:邓珍本“臾”下有“当”字。
  31. “见《千金》”以下小注,邓珍本在前“三物备急丸方”下。又邓珍本无“云”字,“至食验”作“至良验”,当是。
  32. “备急散”以下至“方见上”,邓珍本无。
  33. 紫石寒石散:邓珍本在“令愈不复”下。
  34. 防风:邓珍本作“防丰”。
  35. 鬼臼:邓珍本其下有小注“各十分”。
  36. 烧,各十分:邓珍本作“十分,烧”。
  37. 三方匕:邓珍本作“方寸比”。
  38. 见《千金翼》:邓珍本在前“紫石寒石散方”下。
  39. 捣薤汁:邓珍本作“薤捣汁”。
  40. 以灌鼻中:邓珍本无“以”字。
  41. 割雄鸡冠血:邓珍本作“雄鸡冠割取血”。
  42. 42.0 42.1 42.2 又方:邓珍本无。
  43. 以鸡肝及血涂面上:邓珍本无“以”字。
  44. 灰围四边:邓珍本作“以灰围四旁”。
  45. 二七枚:邓珍本作“二七粒”。
  46. 水一斗半:邓珍本“水”上有“以”字。
  47. 有巴豆者:邓珍本为小注。
  48. 马屎:邓珍本作“狗屎”。
  49. 方:邓珍本作“治方”,其下有小注“脉证见上卷”。
  50. 以菖蒲屑:邓珍本无“以”字。
  51. 脉证在上卷第一篇中:邓珍本无此小注。
  52. 救卒客忤死:邓珍本其下有“还魂汤主之”五字。
  53. 提㩉:邓珍本作“捉㩉”。
  54. 尽一升:邓珍本无“尽”字。
  55. 名还魂汤:邓珍本无。
  56. 七十枚:邓珍本作“七十个”。
  57. 㕮咀:邓珍本无。
  58. 《千金》用桂心二两:邓珍本在前“甘草乙两,炙”下。
  59. “又方:桂枝一两,去皮”至“分服取差”,邓珍本无
  60. 二七枚:邓珍本作“二七个”。
  61. 耳向:邓珍本作“若向”。
  62. 弥好:邓珍本作“罙好”。
  63. 屈革带:邓珍本作“屈草带”。
  64. 更溺其中:邓珍本无“更”字。
  65. 热泥土:邓珍本作“热尼和”。
  66. 车釭:邓珍本作“车缸”。
  67. 以着暍人脐上:邓珍本无“脐上”二字。
  68. 不得流去:邓珍本作“须得流去”,误。
  69. 当令人溺其中:邓珍本无“人”字。
  70. 不用泥及车釭:邓珍本作“不可泥及车缸”。
  71. 暖车釭:邓珍本作“暖车缸”。
  72. 溺死方:邓珍本“溺”上有“救”字。
  73. 取灶中灰石余:邓珍本“石余”作“两石余”。
  74. 凡疗自缢、溺、暍之法:邓珍本“凡”作“右”。
  75. 其意理殊绝:邓珍本无“理”字。
  76. 别有暍病:邓珍本作“数有暍病”。
  77. 马坠及一切筋骨损方:邓珍本“马”上有“治”字,“方”下有小注“见《肘后方》”。
  78. 久用炊单布:邓珍本此下五味的顺序为乱发、久用炊单布、败蒲、桃仁、甘草。
  79. 用一尺:邓珍本无“用”字。
  80. 烧灰:邓珍本“灰”下有“用”字。
  81. 四十九枚:邓珍本作“四十九个”。
  82. 长三寸:邓珍本无“长”字。
  83. 服斯须:邓珍本作“复斯须”,误。
  84. 见《肘后》:邓珍本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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