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匱要略方/雜療方第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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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23年4月10日 (一) 14:51 由 鹿野耕云留言 | 貢獻 所做的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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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療方第二十[1]

證一條 方二十三首 論一首[2]

宣通[3]五臟虛熱,四時加減柴胡飲子。方。

冬三月,柴胡八分白朮八分陳橘皮[4]五分大腹檳榔[5]四枚,並皮子用生薑五分,切[6]桔梗七分,以上並用大分[7]

春三月,加枳實炙,三分[8],減白朮,共六味

夏三月,加生薑三分,切[6]枳實五分,炙[9]甘草三分,炙[9],共八味

秋三月,加陳橘皮[4]三分,共六味

右藥各㕮咀[10],分為三貼,一貼以水三升,煮取二升,去滓[11],分溫三服,如人行三四里[12]進一服。如四體壅,添少許甘草,每一貼[13]分作三小貼,一小貼[14]以水一升,煮取七合,去滓[11],溫服。再合滓為一服,重煮,都成四服。疑非仲景方。

長服訶梨勒丸方:

訶梨勒煨,去核[15]陳橘皮[4]厚朴去皮[16],各三兩

右三味,末之,煉蜜丸如梧桐子[17]大,酒飲服二十丸,加至三十丸。日一二[18]疑非仲景方[19]

三物備急丸方:已下並附方[20]

大黃[21]乾薑[22]巴豆各一兩,去皮心,熬,別研如脂

右藥各須精新,先搗大黃、乾薑為末,研巴豆內中,合治一千杵,用為散,蜜和為丸亦佳,密器中貯之,莫令歇。主心腹諸卒暴百病,若中惡客忤,心腹脹滿,卒痛如錐刀刺痛、氣急口噤、停屍卒死者,以暖水若酒,服大豆許三四丸。或不下,捧頭起,灌令下咽,須臾差。如未差,更與三丸,當腹中鳴,即吐下,便差。若口噤,亦須折齒灌之。見《千金》,雲司空裴秀為散用。亦可先和成汁,乃傾口中,令從齒間得入,至食驗。

備急散,治人卒上氣,呼吸氣不得下,喘逆,服半匕,差後已為常用。出《古今錄驗》,並時後宮秦用。方見上。

紫石寒石散治傷寒令已不愈。方:

紫石英白石英赤石脂鍾乳碓煉栝蔞根防風桔梗文蛤鬼臼太一餘糧燒,各十分乾薑附子炮,去皮桂枝去皮,各四分

右一十三味,杵為散,酒服三方匕。見《千金翼》。

救卒死方:

搗薤汁,以灌鼻中。

又方:割雄雞冠血,管吹內鼻中。

又方:豬脂如雞子大,苦酒一升,煮沸,以灌喉中。

又方:以雞肝及血塗面上,灰圍四邊,立起。

又方:大豆二七枚,以雞子白並酒和,盡以吞之。

救卒死而壯熱者方:

礬石半斤,水一斗半,煮消,以漬腳,令沒踝。

救卒死而目閉者方:

騎牛臨面,搗薤汁灌耳中,吹皂莢末鼻中,立效。

救卒死而張口反折者方:

灸手足兩爪後十四壯了,飲以五毒諸膏散,有巴豆者。

救卒死而四肢不收、失便者方:

馬屎一升,水三斗,煮取二斗,以洗之。又取牛洞稀糞也一升,溫酒灌口中,灸心下一寸、臍上三寸、臍下四寸各一百壯,差。

救小兒卒死而吐利,不知是何病方:

馬屎一丸,絞取汁,以灌之。無濕者,水煮干者,取汁。

屍厥,脈動而無氣,氣閉不通,故靜而死也,方:

以菖蒲屑內鼻兩孔中,吹之令入,以桂屑著舌下。脈證在上卷第一篇中。

又方:剔取左角發方寸,燒末,酒和,灌令入喉,立起。

救卒客忤死方:

《千金方》云:主卒忤鬼擊飛屍,諸奄忽氣絕無復覺,或已死口噤,拗口不開,去齒下湯。湯入口活。不下者,分病人發,左右提肩引之。藥下,復增取,盡一升,須臾立蘇。名還魂湯。

麻黃三兩,去節 一方四兩 杏仁去皮尖,七十枚 甘草一兩,炙

上三味,㕮咀,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分令咽之,通治諸感忤。《千金》用桂心二兩。

又方:

桂枝一兩,去皮 生薑三兩,切 梔子十四枚,擘 豉半升,綿裹

上四味,㕮咀,以酒三升,微煮之,味出,去滓,分服取差。

又方:

韭根一把 烏梅二七枚 吳茱萸半升,炒

上三味,以水一斗煮之。以病人櫛內中,三沸,櫛浮者生,沉者死。煮取三升,去滓,分飲之。

救自縊死,旦至暮,雖已冷,必可治;暮至旦,小難也,恐此當言陰氣盛故也。然夏時夜短於晝,又熱,猶應可治。又云:心下若微溫者,一日以上猶可治之。方:

徐徐抱解,不得截繩,上下安被臥之,一人以腳踏其兩肩,手少挽其發,常弦弦,勿縱之;一人以手按據胸上,數動之;一人摩捋臂脛,屈伸之。若已僵,但漸漸強屈之,並按其腹。如此一炊頃,氣從口出,呼吸眼開,而猶引按莫置,亦勿苦勞之。須臾,可少桂湯及粥清含與之,令濡喉,漸漸能咽,及稍止。耳向令兩人以管吹其兩耳,彌好。此法最善,無不活者。

凡中暍死,不可使得冷,得冷便死,療之方:

屈革帶繞暍人臍,使三兩人更尿其中,令溫。亦可用熱泥土屈草,亦可扣瓦碗底按及車缸,以著暍人臍上,取令尿,不得流去。此謂道路窮,卒無湯,當令人尿其中。欲使多人尿,取令溫若湯,便可與之。不可泥及車缸,恐此物冷。暍既在夏月,得熱泥土,暖車釭,亦可用也。

溺死方:

取灶中灰石余以埋人,從頭至足。水出七孔,即活。

凡療自縊、溺、暍之法,並出自張仲景為之。其意理殊絕,殆非常情所及、本草所能關,實救人之大術矣。傷寒家別有暍病,非此遇熱之暍。見《外台》《肘後》同。

馬墜及一切筋骨損方:

大黃一兩,切浸,湯成下 緋帛如手大,燒灰 久用炊單布用一尺,燒灰 亂發如雞子大,燒灰 桃仁四十九枚,去皮尖,熬 敗蒲一握長三寸 甘草如中指節,炙,剉 上七味,以童子小便,量多少煎湯成,內酒一大盞,次下大黃,去滓,分溫三服。先剉敗蒲蓆半領煎湯浴,衣被密覆,服斯須,通利數行,痛楚立差,利及浴水赤,勿怪,即瘀血也。見《肘後》。

《金匱要略方》卷中


  1. 雜療方第二十:鄧珍本在卷下,為第二十三。
  2. 論一首:鄧珍本在「證一條」之上。
  3. 宣通:鄧珍本作「退」。
  4. 4.0 4.1 4.2 陳橘皮:鄧珍本作「陳皮」,在「大腹檳榔」之下。
  5. 檳榔:鄧珍本作「賓郎」。
  6. 6.0 6.1 切:鄧珍本無。
  7. 以上並用大分:鄧珍本無。
  8. 炙,三分:鄧珍本無。
  9. 9.0 9.1 炙:鄧珍本無。
  10. 右藥各㕮咀:鄧珍本無「藥」字。
  11. 11.0 11.1 去滓:鄧珍本無。
  12. 三四里:鄧珍本作「四五里」。
  13. 每一貼:鄧珍本作「每貼」。
  14. 一小貼:鄧珍本作「每小貼」。
  15. 去核:鄧珍本無。
  16. 去皮:鄧珍本無。
  17. 梧桐子:鄧珍本作「梧子」。
  18. 日一二:鄧珍本無。
  19. 疑非仲景方:鄧珍本在前「長服訶梨勒丸方」下。
  20. 已下並附方:鄧珍本無。
  21. 大黃:鄧珍本其下有「乙兩」二字。
  22. 乾薑:鄧珍本其下有「乙兩」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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