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匱要略方/瘡癰腸癰浸淫病脈證並治第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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瘡癰腸癰浸淫病脈證並治第十八
脈證三條 論一首 方五首
諸浮數脈,應當發熱,而反洒淅惡寒,若有痛處,當發其癰。
師曰:諸癰腫,欲知有膿與無膿,以手掩腫上,熱者為
師曰:諸癰腫,欲知有膿與無膿,以手掩腫上,熱者為有膿,不熱者為無膿。有膿,不熱者為無膿。
腸癰之為病,其身甲錯,腹皮急,按之濡,如腫狀,腹無積聚,身無熱,脈數,此為腸內有癰膿,薏苡仁附子敗醬散主之。方:
右三味,杵為末,取方寸匕,以水二升,煎取一升。頓服之。小便當下。
腸癰者,少腹腫痞,按之即痛如淋,小便自調,時時發熱,自汗出,復惡寒。其脈遲緊者,膿未成,可下之,當有血。脈洪數者,膿已成,不可下也。大黃牡丹湯主之。方:
右五味,㕮咀,以水六升,煮取一升,去滓,內芒消,再煎一沸,頓服之。有膿當下,如無,當下血。
問曰:寸口脈浮,微而澀,法當亡血若汗出,設不汗者云何?答曰:若身有瘡,被刀器所傷,亡血故也。病金瘡,王不留行散主之。方:
王不留行十分,八月八日采之,蒴藋細葉十分,七月七日采之,桑東南根如指大白皮,十分,三月三日采,甘草十八分,炙,蜀椒三分,去目及閉口者,汗,黃芩二分,乾薑二分,芍藥二分,厚朴二分,炙
右九味,桑東南根以上三味燒為灰,存性,勿令灰過,各別杵篩,合治之為散,病者與方寸匕服之。小瘡即粉之,中、大瘡但服之,產後亦可服。如風寒,桑根勿取之。前三物,皆陰乾百日。
排膿散方:
右三味,杵為散,取雞子黃一枚,取散與雞黃等,揉和令相得,飲和服之,日一服。
排膿湯方:
右四味,㕮咀,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溫服五合,日再服。
浸淫瘡,從口流向四肢者,可治,從四肢流來入口者不可治。黃連粉主之。方未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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