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匮要略方/果实菜谷禁忌并治第二十五

勤求古训,博采众方
首页 金匮要略方
◀上一篇 ·张仲景 下一篇▶

果实菜谷禁忌并治第二十五

合八十法 方一十首

果子生食,生疮。 果子落地经宿,虫蚁食著,人吃大忌。 生果停留多日,有损处,吃之伤人。 桃多食,令人热,仍不得入水浴,令人病淋沥寒热病。 杏酪不熟,伤人。 梅多食,坏人齿。 柰不可多食,令人胪胀。 林檎不可多食,令人百脉弱。 橘柚多食,令人口爽,不知五味。 梨不可多食,令人寒中。金疮产妇亦不宜食。 樱桃、杏多食,伤筋骨。 安石榴不可多食,损人肺。 胡桃不可多食,令人动痰饮。 生枣多食,令人热渴气胀。寒热羸瘦者,弥不可食,伤人。 食诸果中毒,治之方: 猪骨烧过,末之,水服方寸匕。亦治马肝,漏脯等毒。 木耳赤色及仰生者,勿食。 菌仰卷及赤色者,不可食。 食诸菌遇毒,闷乱欲死方: 人粪汁一升,饮之即活。服诸吐利药亦佳。服土浆一二升亦可。浓煮大豆汁,饮之并解。 食枫树菌而笑不止,亦以前方治之。 误食野芋,烦毒欲死。其野芋根,生(山)东人名魁芋,人种三年不收,亦成野芋,并杀人。亦用前方治之。 蜀椒闭口者,有毒,误食之,戟人咽喉,气欲便绝,或吐下白沫,人体痹冷者,急煮桂汁饮之,多饮冷水一二 升,或食蒜,或服地浆,或浓煮豉汁解之。 正月勿食生葱,令人面上起游风。 二月勿食蓼,伤人肾。 三月勿食小蒜,伤人志性。 四月、八月勿食胡荽,伤人神。 五月勿食韭,令人乏气力。 六月、七月勿食茱萸,伤神气。 八月、九月勿食姜,伤人神。 十月勿食椒,损人心,伤血脉。 十一月、十二月勿食薤,令人多涕唾。 四季勿食生葵,令人饮食不化,发宿病。非但食中,药丸汤散中亦不可用,宜深慎之。 时病差,未健,食生菜,手足必肿。 夜食生菜,不利人。 十月勿食被霜生菜,令人面无光、目涩、心痛、腰疼,或发心疟。疟发时,手足十指爪皆青,困委。 葱、韭初生牙者,食之伤人心气。 饮白酒,食生韭,令人病增。 生葱不可共蜜食之,杀人。独颗蒜弥忌。 枣和生葱食之,令人病。 生葱和雄鸡、雉、白犬肉食之,令人七窍经年血流。 食糖、蜜后四日内,食著生葱、韭,令人心痛。 夜食诸姜、蒜、葱等,伤人心。 芜菁根多食之,令人气胀。 薤不可共牛肉作羹食之,成瘕病,韭亦然。 莼多食,动痔疾。 野苣不可同蜜食,作内痔。 白苣不可共酪同食,作 虫。 黄瓜食之,发热病。 葵心不可食,伤人,叶尤冷,黄背赤茎者,勿食之。 胡荽久食之,令人多忘。 病人不可食胡荽及黄花菜。 芋不可多食,动病。 妊娠妇人食姜,令子余指。 蓼多食,发心痛。 蓼和生鱼啖之,令人夺气,阴核疼痛。 芥菜不可共兔肉食之,成恶邪病。 小蒜多食,伤人心力。 食蒜或躁方: 浓煮豉汁饮之。 钩吻与芹菜相似,误食杀人,解之方: 《肘后方》云:与茱萸、食芥相似。 荠苨八两 上一味,以水六升,煮取二升,去滓,分为二服。其钩吻生地,傍无佗草,其茎有毛,以此别之。 菜中有水莨菪,叶圆而光,有毒。误食之,令人狂乱,状如中风,或吐血,治之方: 甘草煮汁,服之即解。 凡春秋二时,龙带精入芹菜中,人偶食之为病,发时手青腹满,痛不可忍,蛟龙病方: 服硬糖二三升,日两度,吐出如蜥蜴三五枚,差。 食苦瓠中毒方: 黍穰煮汁,数服之,解。 扁豆,寒热者不可食之。 久食小豆,令人枯燥。 食大豆屑,忌啖猪肉。 大麦久食,令人作癖癖。 白黍米不可同饴、蜜食,亦不可合葵食之。 荞麦面多食之,令人发落。 盐多食,伤人肺。 食冷物,冰人齿。食热物,勿饮冷水。 饮酒食生苍耳,令人心痛。 夏月大醉汗流,不得冷水洗着身,及使扇,即成病。 饮酒勿灸腹背,大忌,令人肠结。 醉后勿饱食,发寒热。 饮酒食猪肉,卧秫稻穰中,发黄。 食饧饧多饮酒,大忌。 凡酒及水照见人影动者,不可饮之。 醋合酪食之,令人血瘕。 食白米粥,勿食生苍耳,成走疰。 食甜粥已,食盐即吐。 犀角箸搅饮食,沫出及浇地坟起者,食之杀人。 凡饮食中毒烦满,治之方: 苦参三两,切 苦酒一升半 上二味,煮三沸,三上三下,去滓,服之吐食出,即差。或以水煮亦得。 又方:犀角汤亦佳。 治贪食,食多不消,心腹坚满痛方: 盐一升 水三升 上二味,煮令盐消,分为三法(服),当吐出食,便差。 矾石生入腹,破人心肝。当(商)陆以水服,杀人。矾石亦禁水。 葶苈子傅头疮,药气入脑,杀人。 水银入人耳及六畜等,皆死。以金银着耳边,水银则出。 苦楝无子者,杀人。 凡诸毒,多是假毒药以投之。知时宜煮甘草、荠苨汁饮之,通除诸毒药。

金匮要略方卷下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