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湯液本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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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證治病藥品
如頭痛,須用川芎。如不愈,各加引經藥:太陽,川芎;陽明,白芷;少陽,柴胡;太陰,蒼朮;少陰,細辛;厥陰,吳茱萸。
如肢節痛,須用羌活,去風濕亦宜用之。
如虛熱,須用黃芪,止虛汗亦用。
如脅下痛,往來潮熱,日晡潮熱,須用柴胡。
如脾胃受濕,沉困無力,怠惰好臥,去痰,用白朮。
如破滯氣,用枳殼,高者用之。夫枳殼者,損胸中至高之氣,二三服而已。
如去痰,須用半夏。熱痰加黃芩;風痰加南星;胸中寒痰痞塞用陳皮、白朮,多用則瀉脾胃。
如腹中窄狹,須用蒼朮。
如調氣,須用木香。
如補氣,須用人參。
如去下焦濕腫及痛,並膀胱有火邪者,必須酒洗防己、草龍膽、黃柏、知母。
如去上焦濕及熱,須用黃芩,瀉肺火故也。
如去中焦濕與痛熱,用黃連,能瀉心火故也。
如去滯氣用青皮,勿多服,多則瀉人真氣。
如嗽者,用五味子。
如喘者,用阿膠。
如胸中煩熱,須用梔子仁。
如氣刺痛,用枳殼,看何部分,以引經藥導使之行則可。
如血刺痛,用當歸,詳上下用根梢。
如瘡痛不可忍者,用寒苦藥,如黃柏、黃芩,詳上下用根梢,及引經藥則可。
如小腹痛,用青皮。
如莖中痛,用生甘草梢。
如驚悸恍惚,用茯神。
如胃脘痛,用草豆蔻。
凡用純寒純熱藥,必用甘草以緩其力也。
寒熱相雜亦用甘草,調和其性也。中滿者禁用。經云:中滿者勿食甘。
用藥凡例
凡解利傷風,以防風為君,甘草、白朮為佐。經云:辛甘發散為陽。風宜辛散,防風味辛及治風通用,故防風為君,甘草、白朮為佐。
凡解利傷寒,以甘草為君,防風、白朮為佐,是寒宜甘發[3]也。或有別證,於前隨證治病藥內選用,分兩以君臣論。
凡眼暴發赤腫,以防風、黃芩為君以瀉火;以黃連、當歸身[2]和血為佐;兼以各經藥用之。
凡眼久病昏暗,以熟地黃、當歸身為君;以羌活、防風為臣;甘草、甘菊之類為佐。
凡痢疾腹痛,以白芍藥、甘草為君;當歸、白朮為佐。下血先後,以三焦熱論。
凡諸風,以防風為君,隨治病為佐。
凡嗽,以五味子為君;有痰者以半夏為佐;喘者以阿膠為佐;有熱無熱以黃芩為佐,但分兩多寡不同耳。
凡瘧,以柴胡為君,隨所發時所屬經分,用引經藥佐之。
以上皆用藥之大要。更詳別證,於前隨證治病藥內,逐旋加減用之。
東垣報使
太陰:白芍藥。
少陰:知母。
小腹[5]膀胱屬太陽,藁本羌活是本方。 三焦膽與肝包絡,少陽厥陰柴胡強。 陽明大腸兼足胃,葛根白芷升麻當。 太陰肺脈中焦起,白芷升麻蔥白鄉。 脾經少與肺經異,升麻芍藥白者詳。 少陰心經獨活主,腎經獨活加桂良。 通經用此藥為使[6],更有何病到膏肓。
諸經嚮導
太陰經嚮導圖 | 陽明經嚮導圖 | 厥陰經嚮導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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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陽經嚮導圖 | 太陽經嚮導圖 | 少陰經嚮導圖 |
制方之法
夫藥有寒熱溫涼之性,酸苦辛咸甘淡之味。各有所能,不可不通也。藥之氣味,不比同時之物,味皆咸,其氣皆寒之類是也。凡同氣之物必有諸味,同味之物必有諸氣。互相氣味,各有厚薄,性用不等。制其方者,必且明其為用。經曰:味為陰,味厚為純陰,味薄為陰中之陽;氣為陽,氣厚為純陽,氣薄為陽中之陰。然,味厚則泄,薄則通;氣薄則發泄,厚則發熱。又曰:辛甘發散為陽,酸苦涌泄為陰;鹹味涌泄為陰,淡味滲泄為陽。凡此之味,各有所能。然辛能散結潤燥;苦能燥濕堅軟[7];咸能軟堅;酸能收緩收散;甘能緩急;淡能利竅。故經曰:肝苦急,急食甘以緩之;心苦緩,急食酸以收之;脾苦濕,急食苦以燥之;肺苦氣上逆,急食苦以泄之;腎苦燥,急食辛以潤之,開腠理、致津液、通其氣也。肝欲散,急食辛以散之;心欲軟,急食咸以軟之;脾欲緩,急食甘以緩之;肺欲收,急食酸以收之;腎欲堅,急食苦以堅之。凡此者,是明其氣味之用也。若用其味,必明其氣之可否;用其氣,必明其味之所宜。識其病之標本臟腑、寒熱虛實、微甚[8]緩急,而用其藥之氣味,隨其證而制其方也。是故方有君臣佐使、輕重緩急、君臣[9]大小,反正逆從之制也。
主治病者為君,佐君者為臣,應臣者為使。用此隨病之所宜,而又贊成方而用之。君一臣二,奇之制也,君二臣四,偶之制也;君二臣三,奇之制也;君二臣六,偶之制也。去咽嗌近者奇之,遠者偶之。汗者不奇,下者不偶。補上治上制之以緩,補下治下制之以急。急者氣味厚也,緩者氣味薄也;薄者少服而頻食,厚者多服而頓食。又當明五氣之郁:木郁達之,謂吐,令條達也;火郁發之,謂汗,令疏散也;土郁奪之,謂下,令[10]無壅滯也;金郁泄之,謂解表泄小便也;水郁折之,謂制其沖逆也。通此五法,乃治病之大要也。
用藥各定分兩
為君者最多,為臣者次之,佐者又次之。藥之於證,所主同者則等分。
用藥酒洗曝干
黃芩、黃連、黃柏、知母,病在頭面及手梢皮膚者,須用酒炒之。借酒力以上騰也。咽之下、臍之上,須酒洗之。在下生用。大凡生升、熟降。大黃須煨,恐寒則損胃氣。至於川烏、附子,須炮以製毒也。黃柏、知母,下部藥也,久弱之人須合用之者,酒浸,曝干,恐寒傷胃氣也。熟地黃,酒洗亦然。當歸,酒浸,助發[11]之意也。
用藥根梢身例
凡根之在土者,中半以上,氣脈之上行也,以生苗者為根;中半以下,氣脈之下行也,入土以[12]為梢。病在中焦與上焦者用根;在下焦者用梢。根升而梢降。大凡藥根有上中下,人身半以上,天之陽也,用頭;在中焦用身;在身半以下,地之陰也,用梢。述類象形者也。
用丸散藥例
仲景言:銼如麻豆大,與㕮咀同意。夫㕮咀,古之制也。古者無鐵刃,以口咬細,令如麻豆,為粗藥。煎之使藥水清,飲於腹中則易升易降也,此所謂㕮咀也。今人以刀器銼如麻豆大,此㕮咀之易成也。若一概為細末,不分清濁矣。經云:清陽發腠理,濁陰走五臟,果何謂也?又曰:清陽實四肢,濁陰歸六腑。㕮咀之藥,取汁易行經絡也。若治至高之病,加酒煎。去濕以生薑;補元氣以大棗;發散風寒以蔥白;去膈上痰以蜜。細末者不循經絡,止去胃中及臟腑之積。氣味厚者白湯調,氣味薄者煎之,和渣服。去下部之疾,其丸極大而光且圓;治中焦者,次之;治上焦者,極小。稠麵糊,取其遲化,直至下焦。或酒、或醋,取其收其[13]散之意也。犯半夏、南星,欲去濕者,以生薑汁。稀糊為丸,取其易化也;水浸宿炊[14]餅又易化;滴水丸又易化。煉蜜丸者,取其遲化而氣循經絡也。蠟丸者,取其難化,而旋旋取效也。大抵湯者「盪」也,去大病用之;散者「散」也,去急病用之;丸者「緩」也,不能速去之,其用藥之舒緩而治之意也。
升合分兩
古之方劑,錙銖分兩,與今不同。謂如㕮咀者,即今銼如麻豆大是也。雲一升者,即今之大白盞也。雲銖者,六銖為一分,即二錢半也;二十四銖為一兩也;雲三兩者,即今之一兩;雲二兩,即今之六錢半也。料例大者,只合三分之一足矣。
君臣佐使法
帝曰:方制君臣何謂也?岐伯曰:主病之謂君,佐君之謂臣,應臣之謂使,非上中下三品之謂也。帝曰:三品何謂?曰:所以明善惡之殊貫也。
凡藥之所用者,皆以氣味為主。補瀉在味,隨時換氣。主病者為君,假令治風者,防風為君;治上焦熱,黃芩為君;治中焦熱,黃連為君;治濕,防己為君;治寒,附子之類為君。兼見何證,以佐使藥分治之,此制方之要也。本草說,上品藥為君,各從其宜也。
治法綱要
《氣交變論》云:夫五運之政,猶權衡也。高者抑之,下者舉之,化者應之,變者復之。此生長化成收藏之理,氣之常也。失常則天地四塞矣。失常之理,則天地四時之氣,無所運行。故動必有靜,勝必有復,乃天地陰陽之道也。假令高者抑之,非高者固當抑也,以其本下而失之太高,故抑之而使下。若本高,何抑之有?假令下者舉之,非下者固當舉之也,以其本高而失之太下,故舉而使之高。若本下,何舉之有?
如仲景治表虛,制桂枝湯方:桂枝味辛熱,發散助陽,體輕,本乎天者親上,故桂枝為君,芍藥、甘草為佐。陽脈澀,陰脈弦,法當腹中急痛,制小建中湯方:芍藥味酸寒,主收補中,本乎地者親下,故芍藥為君,桂、甘草佐之。一則治表虛,一則治里虛,各言其主用也。後之用古方者,觸類而長之,不致差誤矣。
藥味專精
至元庚辰六月,許伯威年五十四,中氣本弱,病傷寒八九日,醫者見其熱甚,以涼藥下之,又食梨三四枚,痛傷脾胃,四肢冷,時發昏憒。予診其脈,動而中止,有時自還,乃結脈也。心亦悸動,吃[15]噫不絕,色變青黃,精神減少,目不欲開,倦臥,惡人語笑,以炙甘草湯治之。成無己云:補可去弱。人參、大棗之甘,以補不足之氣;桂枝、生薑之辛,以益正氣。五臟痿弱,榮衛涸流,濕劑所以潤之。麻仁、阿膠、麥門冬、地黃之甘,潤經益血,復脈通心是也。加以人參、桂枝,急扶正氣,生地黃減半,恐傷陽氣。銼一兩劑,服之不效。予再候之,脈證相對,莫非藥有陳腐者,致不效乎?再市藥之氣味厚者,煎服,其證減半,再服而安。
凡藥之昆蟲草木,產之有地;根葉花實,採之有時。失其地,則性味少異矣;失其時,則氣[16]味不全矣。又況新陳之不同,精粗之不等,倘不擇而用之,其不效者,醫之過也。《內經》曰:司歲備物。氣味之精專[17]也,修合之際,宜加謹焉。
湯液煎造
病人服藥,必擇人煎藥。能識煎熬製度,須令親信恭誠至意者煎藥,銚器除油垢、腥穢。必用新淨甜水為上,量水大小,斟酌以慢火煎熬分數。用紗濾去渣,取清汁服之,無不效也。
古人服藥活法
在上不厭頻而少,在下不厭頓而多,少服則滋榮於上,多服則峻補於下。
古人服藥有法
病在心上者,先食而後藥;病在心下者,先藥而後食。病在四肢者,宜飢食而在旦;病在骨髓者,宜飽食而在夜。
察病輕重
凡欲療病,先察其源,先候其機。五臟未虛,六腑未竭,血脈未亂,精神未散,服藥必效。若病已成,可得半愈;病勢已過,命將難存。自非明醫聽聲、察色至於診脈,孰能知未病之病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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