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液本草/東垣先生《藥類法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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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藥法象

天有陰陽,風寒暑濕燥火,三陰、三陽上奉之。溫涼寒熱,四氣是也,皆象於天[1]。溫熱者,天之陽也。涼寒者,天之陰也。此乃天之陰陽也。

地有陰陽,金木水火土,生長化收藏下應之。

辛甘淡酸苦咸,五味是也,皆象於地。辛甘淡者,地之陽也。酸苦咸者,地之陰也。此乃地之陰陽也。

味之薄者,為陰中之陽,味薄則通,酸苦咸平是也。味之厚者,為陰中之陰,味厚則泄,酸苦咸寒是也。

氣之厚者,為陽中之陽,氣厚則於熱,辛甘溫熱是也。氣之薄者,為陽中之陰,氣薄則於泄,辛甘淡平涼寒是也。

輕清成象味薄,之類本乎天者親上。

重濁成形味厚,大黃之類本乎地者親下。

氣味辛甘於散為陽,酸苦涌泄為陰。

清陽於腠理,清之清者也。

清陽實四肢,清之濁者也。

濁陰歸六腑,濁之濁者也。

濁陰走五臟,濁之清者也。

藥性要旨

苦藥平升,微寒平亦升。

甘辛藥平降,甘寒瀉火。

苦寒瀉濕熱,苦甘寒瀉血熱。

氣味厚薄寒熱陰陽升降圖[2]

升降者天地之氣交

茯苓淡,為在天之陽也。陽當上行,何謂利水而泄下?《》云:氣之薄者,乃陽中之陰,所以茯苓利水而泄下。然而泄下亦不離乎陽之體,故入手太陽。

麻黃苦,為在地之陰也。陰當下行,何謂於汗而升上?《》云:味之薄者,乃陰中之陽,所以麻黃升上而於汗。然而升上亦不離乎陰之體,故入手太陰。

附子,氣之厚者,乃陽中之陽,故《》云:於熱。

大黃,味之厚者,乃陰中之陰,故《》云:泄下。

淡,為陽中之陰,所以利小便。

苦,為陰中之陽,所以清頭目。

用藥升降浮沉補瀉法

肝、膽:味辛補酸瀉;氣溫補涼瀉肝膽之經,前後寒熱不同,逆順互換,入求責法。

心、小腸:味咸補甘瀉;氣熱補寒瀉三焦命門補瀉同。

脾、胃:味甘補苦瀉;氣溫熱補、寒涼瀉[3]。溫涼寒熱補瀉,各從其宜逆從互換,入求責法。

肺、大腸:味酸補辛瀉;氣涼補溫瀉。

腎、膀胱:味苦補咸瀉;氣寒補熱瀉。

五臟更相平也,一髒不平,所勝平之,此之謂也。故云:安谷則昌,絕谷則亡。水去則榮散,谷消則衛亡。榮散衛亡,神無所居[4]。又仲景云:水入於經,其血乃成,谷入於胃,脈道乃行。故血不可不養,衛不可不溫。血溫衛和,榮衛將行[5],常有天命矣。

五味所用

苦泄,甘緩,酸收,咸軟,淡滲泄,辛散。

藥類法象

風升生

味之薄者,陰中之陽,味薄則通,酸苦咸平是也。

防風,純陽,性溫,味甘辛。

升麻,氣平,味微苦。

柴胡,氣平,味苦辛[6]

羌活,氣微溫,味苦甘平[7]

威靈仙,氣溫,味苦[8]

葛根,氣平,味甘。

獨活,氣微溫,味苦甘平。

細辛,氣溫,味大辛。

桔梗,氣微溫,味甘辛[9]

白芷,氣溫,味大辛。

藁本,氣溫,味大辛。

鼠黏子,氣平,味辛。

蔓荊子,氣清,味辛。

川芎,氣溫,味辛。

天麻,氣平,味苦。

秦艽,氣微溫[10],味苦辛平[11]

麻黃,氣溫,味甘苦。

荊芥,氣溫,味苦辛。

前胡,氣微寒,味苦。

薄荷,氣溫,味苦辛。

熱浮長

氣之厚者,陽中之陽,氣厚則於熱,辛甘溫熱是也。

黑附子,氣熱,味大辛。

烏頭,氣熱,味大辛。

乾薑,氣熱,味大辛。

干生薑,氣溫,味辛。

良姜,氣熱,味辛。本味甘辛。

肉桂,氣熱,味大辛。

桂枝,氣熱,味甘辛。

草豆蔻,氣熱,味大辛。

丁香,氣溫,味辛。

厚朴,氣溫,味辛。

木香,氣熱,味苦辛。

益智,氣熱,味大辛。

白豆蔻,氣熱,味大辛。

川椒,氣熱溫,味大辛。

吳茱萸,氣熱,味苦辛。

茴香,氣平,味辛。

延胡索,氣溫,味辛。

縮砂,氣溫,味辛。

紅藍花,氣溫,味辛。

神曲,氣大暖,味甘。

濕化成

戊濕,其本氣平,其兼氣溫涼寒熱,在人以胃應之;己土,其本味咸[12],其兼味辛甘咸苦,在人以脾應之。

黃芪,氣溫平,味甘。

人參,氣溫,味甘。

甘草,氣平,味甘。

當歸,氣溫,味辛,一作味甘。

熟地黃,氣寒,味苦。

半夏,氣微寒,味辛平。

白朮,氣溫,味甘。

蒼朮,氣溫,味甘。

陳皮,氣溫,味微苦。

青皮,氣溫,味辛。

藿香,氣微溫,味甘辛。

檳榔,氣溫,味辛。

莪朮[13],氣平平:四庫本作「溫」。,味苦辛。

京三棱,氣平,味苦。

阿膠,氣微溫,味甘辛。

訶子,氣溫,味苦。

杏仁,氣溫,味甘苦。

大麥糵,氣溫,味咸。

桃仁,氣溫,味甘苦。

紫草,氣寒,味苦。

蘇木,氣平,味甘咸。一作味酸。

燥降收

氣之薄者,陽中之陰,氣薄則於泄,辛甘淡平寒涼是也。

茯苓,氣平,味甘。

澤瀉,氣平,味甘。

豬苓,氣寒,味甘。

滑石,氣寒,味甘。

瞿麥,氣平[14],味甘[15]

車前子,氣寒,味甘。

燈心草,氣平,味甘。

五味子,氣溫,味酸。

桑白皮,氣寒,味苦酸。

天門冬,氣寒,味微苦。

白芍藥,氣微寒,味酸。

麥門冬,氣寒,味微苦[16]

犀角,氣寒,味苦酸。

烏梅,氣平,味酸。

牡丹皮,氣寒,味苦。

地骨皮,氣寒,味苦。

枳殼,氣寒,味苦。

琥珀,氣平,味甘。

連翹,氣平,味苦。

枳實,氣寒,味苦酸。

木通,氣平,味甘。

寒沉藏

味之厚[17]者,陰中之陰,味厚[17]則泄,酸苦咸氣寒是也。

大黃,氣寒,味苦。

黃柏,氣寒,味苦。

黃芩,氣寒,味苦。

黃連,氣寒,味苦。

石膏,氣寒,味辛[18]

草龍膽,氣寒,味大苦。

生地黃,氣寒,味苦。

知母,氣寒,味大辛。

防己,氣寒,味大苦。

茵陳,氣微寒,味苦平。

朴硝,氣寒,味苦辛。

瓜蔞根,氣寒,味苦。

牡蠣,氣微寒,味咸平。

玄參,氣寒,味微苦。

山梔子,氣寒,味微苦。

川楝子,氣寒,味苦平。

香豉,氣寒,味苦。

地榆,氣微寒,味甘咸[19]

標本陰陽論

天,陽,無,圓,氣,上,外,升,生,浮,晝,動,輕,燥,六腑。

地,陰,有,方,血,下,內,降,殺,沉,夜,靜,重,濕,五臟。

夫治病者,當知標本。以身論之,則外為標、內為本,陽為標、陰為本,故六腑屬陽為標,五臟屬陰為本,此臟腑之標本也。又臟腑在內為本,各臟腑之經絡在外為標,此臟腑經絡之標本也。更人身之臟腑、陰陽、氣血、經絡,各有標本也。以病論之,先受病為本,後傳流病為標。凡治病者[20],必先治其本,後治其標。若先治其標,後治其本,邪氣滋甚,其病益畜。若先治其本,後治其標,雖病有十數證皆去矣。謂如先生輕病,後滋生重病,亦先治輕病,後治重病,如是則邪氣乃伏。蓋先治本故也。若有中滿,無問標本,先治中滿,謂其急也。若中滿後有大小便不利,亦無問標本,先利大小便,次治中滿,謂尤急也。除大小便不利及中滿三者之外,皆治其本,不可不慎也。

從前來者為實邪,從後來者為虛邪,此子能令母實,母能令子虛是也。《治法》云:虛則補其母,實則瀉其子。假令肝受心火之邪,是從前來者為實邪,當瀉其子火也。然非直瀉其火,十二經中各有金木水火土,當木之分,瀉其火也。故《標本論》云:本而標之,先治其本,後治其標。既肝受火邪,先於肝經五穴中瀉滎心[21]行間穴是也。後治其標者,於心經五穴內瀉滎火少府穴是也。以藥論之,入肝經藥為之引,用瀉心火藥為君,是治實邪之病也。假令肝受腎邪,是從後來者,為虛邪,虛則當補其母。故《標本論》云:標而本之,先治其標,後治其本。既受水邪,當先於腎經湧泉穴補水[22],是先治其標。後於肝經曲泉穴中瀉水,是後治其本。此先治其標者,推其至理,亦是先治其本也。以藥論之,入腎經藥為引用,補肝經藥為君是也。

五方之正氣味制方用藥附

東方:甲風、乙木,其氣溫,其味甘,在人以肝、膽應之。

南方:丙熱、丁火,其氣熱,其味辛,在人以心、小腸、三焦、包絡應之。

中央:戊濕,其本氣平,其兼氣溫涼寒熱,在人以胃應之。

中央:己土,其本味咸,其兼味辛甘酸苦,在人以脾應之。

西方:庚燥、辛金,其氣涼,其味酸,在人以肺、大腸應之。

北方:壬寒、癸水,其氣寒,其味苦,在人以腎、膀胱應之。

人乃萬物中之一也,獨陽不生,獨陰不長,須稟兩儀之氣而生化也。聖人垂世立教,不能渾說,必當分析,以至理而言,則陰陽相附不相離,其實一也。呼則因陽出,吸則隨陰入。天以陽生陰長,地以陽殺陰藏,此上說止明補瀉用藥君之一也。故曰:主病者為君。用藥之機會,要明輕清成象,重濁成形。本乎天者親上,本乎地者親下,則各從其類也。清中清者,清肺以助其天真;清中濁者,榮華腠理;濁中清者,榮養於神;濁中濁者,堅強骨髓。故《至真要大論》云:五味陰陽之用,辛甘於散為陽,酸苦涌泄為陰,淡味滲泄為陽,鹹味涌泄為陰,六者或收或散,或緩或急,或燥或潤,或軟或堅,各以所利而行之,調其氣使之平也。詳見本論。



  1. 皆象於天:此句原脫,據東垣十書本補。
  2. 氣味厚薄寒熱陰陽升降圖:此圖內「味之厚腎」中「腎」字原作「胃」,據東垣十書本、四庫本和《醫學啟源》改。
  3. 溫熱補,寒涼瀉:此二句原脫,諸本同,據《醫學啟源·用藥備旨》補。
  4. 居:四庫本作「主」。
  5. 將行:四庫本作「安」。
  6. 苦辛:四庫本作「苦平」,《醫學啟源·用藥備旨》作「微苦」,宜從。
  7. 平:諸本同,《醫學啟源·用藥備旨》作「辛」,宜從。
  8. 苦:諸本同,《醫學啟源·用藥備旨》此字後作「甘」。
  9. 甘辛:諸本同,《醫學啟源·用藥備旨》作「辛苦」。
  10. 溫:諸本同,《醫學啟源·用藥備旨》作「寒」。
  11. 辛平:諸本同,《醫學啟源·用藥備旨》此二字無。
  12. 咸:諸本同,《醫學啟源·用藥備旨》作「淡」,義長。
  13. 莪朮:東垣十書本作「蓬莪朮」。
  14. 平:東垣十書本和四庫本作「寒」。
  15. 甘:四庫本作「苦平」,東垣十書本喝《醫學啟源·用藥備旨》作「苦辛」,宜從。
  16. 苦:諸本同,《醫學啟源·用藥備旨》此字後作「甘」。
  17. 17.0 17.1 厚:諸本同,《醫學啟源·用藥備旨》作「濃」。
  18. 辛:諸本同,《醫學啟源·用藥備旨》此字後作「甘」。
  19. 咸:諸本同,《醫學啟源·用藥備旨》作「酸」。
  20. 病:此字原脫,據東垣十書本和四庫本補。
  21. 滎心:諸本同,疑作「滎水。」
  22. 水:四庫本作「木」,宜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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