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匮要略方/果实菜谷禁忌并治第二十五: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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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实菜谷禁忌并治第二十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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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八十法 方一十首''' |
'''合八十法 方一十首<ref>合八十法 方一十首:邓珍本无。</re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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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子生食,生疮。 |
果子生食,生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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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子落地经宿,虫蚁食著,人吃大忌。 |
果子落地经宿,虫蚁食著<ref>虫蚁食著:邓珍本作“虫蚁食之者”。</ref>,人吃大忌<ref>人吃大忌:邓珍本作“人大忌食之”。</re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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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果停留多日,有损处,吃之伤人。 |
生果<ref>生果:邓珍本作“生米”,误。</ref>停留多日,有损处,吃之伤人<ref>吃之伤人:邓珍本“吃”作“食”。</re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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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多食,令人热,仍不得入水浴,令人病淋沥寒热病。 |
桃多食<ref>桃多食:邓珍本“桃”下有“子”字。</ref>,令人热,仍不得入水浴,令人病淋沥寒热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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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酪不熟,伤人。 |
杏酪不熟,伤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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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多食,坏人齿。 |
梅多食,坏人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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柰不可多食,令人胪胀。 |
柰<ref>柰:邓珍本作“李”。</ref>不可多食,令人胪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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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檎不可多食,令人百脉弱。 |
林檎不可多食,令人百脉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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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枣多食,令人热渴气胀。寒热羸瘦者,弥不可食,伤人。 |
生枣多食,令人热渴气胀。寒热羸瘦者,弥不可食,伤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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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诸果中毒,治之方 |
====食诸果中毒,治之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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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骨烧过,末之,水服方寸匕。亦治马肝,漏脯等毒。 |
猪骨烧过<ref>烧过:邓珍本此二字为小注,另其下有大字“右一味”三字。</ref>,末之,水服方寸匕。亦治马汗<ref>马汗:邓珍本作“马肝”,当是。</ref>,漏脯等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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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耳赤色及仰生者,勿食。 |
木耳赤色及仰生者,勿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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菌仰卷及赤色者,不可食。 |
菌仰卷及赤色者,不可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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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诸菌遇毒,闷乱欲死 |
====食诸菌遇毒<ref>遇毒:邓珍本作“中毒”。</ref>,闷乱欲死<ref>闷乱欲死:邓珍本“死”下有“治之”二字。</ref>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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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粪汁一升,饮之即活。服诸吐利药亦佳。服土浆一二升亦可。浓煮大豆汁,饮之并解。 |
人粪汁一升,饮之即活<ref>人粪汁一升,饮之即活:邓珍本作“人粪汁饮一升”。</ref>。服诸吐利药亦佳<ref>服诸吐利药亦佳:邓珍本在“大豆浓煮汁饮之”之下,“亦佳”二字作“并解”。</ref>。服土浆一二升亦可<ref>服土浆一二升亦可:邓珍本作“土浆饮一二升”。</ref>。浓煮大豆汁<ref>浓煮大豆汁:邓珍本作“大豆浓煮汁”。</ref>,饮之并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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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枫树菌而笑不止,亦以前方治之。 |
食枫树菌而笑不止<ref>食枫树菌而笑不止:邓珍本作“食枫柱菌而哭不止”,“哭”字误。</ref>,亦以前方治之<ref>亦以前方治之:邓珍本作“治之以前方”。</re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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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食野芋,烦毒欲死。其野芋根,生东人名魁芋,人种三年不收,亦成野芋,并杀人。亦用前方治之。 |
误食野芋,烦毒欲死<ref>烦毒欲死:邓珍本“死”下有“治之方”三字,并有“以前方”三字小注。</ref>。其野芋根,生东人名魁芋,人种三年不收,亦成野芋,并杀人<ref>“其野芋根”以下至“并杀人”二十三字,邓珍本为小注,其中“生东”作“山东”,当是;另“人种”下有“芋”字。</ref>。亦用前方治之<ref>亦用前方治之:邓珍本无。</re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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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椒]]闭口者,有毒,误食之,戟人咽喉,气欲便绝,或吐下白沫,人体痹冷者,急煮桂汁饮之,多饮冷水一二升,或食蒜,或服地浆,或浓煮豉汁解之。 |
[[蜀椒]]闭口者,有毒,误食之,戟人咽喉,气欲便绝<ref>气欲便绝:邓珍本作“气病欲绝”。</ref>,或吐下白沫,人体痹冷者<ref>人体痹冷者:邓珍本作“身体痹冷”,且“冷”下有“急治之方”四字。</ref>,急煮桂汁饮之,多饮冷水一二升,或食蒜,或服地浆,或浓煮豉汁解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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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勿食生葱,令人面上起游风。 |
正月勿食生葱,令人面上起游风。 |
2023年4月21日 (五) 13:14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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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实菜谷禁忌并治第二十五
合八十法 方一十首[1] 果子生食,生疮。
桃多食[6],令人热,仍不得入水浴,令人病淋沥寒热病。
杏酪不熟,伤人。
梅多食,坏人齿。
柰[7]不可多食,令人胪胀。
林檎不可多食,令人百脉弱。
橘柚多食,令人口爽,不知五味。
梨不可多食,令人寒中。金疮产妇亦不宜食。
樱桃、杏多食,伤筋骨。
安石榴不可多食,损人肺。
胡桃不可多食,令人动痰饮。
生枣多食,令人热渴气胀。寒热羸瘦者,弥不可食,伤人。
食诸果中毒,治之方
猪骨烧过[8],末之,水服方寸匕。亦治马汗[9],漏脯等毒。
木耳赤色及仰生者,勿食。
菌仰卷及赤色者,不可食。
食诸菌遇毒[10],闷乱欲死[11]方
人粪汁一升,饮之即活[12]。服诸吐利药亦佳[13]。服土浆一二升亦可[14]。浓煮大豆汁[15],饮之并解。
误食野芋,烦毒欲死[18]。其野芋根,生东人名魁芋,人种三年不收,亦成野芋,并杀人[19]。亦用前方治之[20]。
蜀椒闭口者,有毒,误食之,戟人咽喉,气欲便绝[21],或吐下白沫,人体痹冷者[22],急煮桂汁饮之,多饮冷水一二升,或食蒜,或服地浆,或浓煮豉汁解之。
正月勿食生葱,令人面上起游风。
二月勿食蓼,伤人肾。
三月勿食小蒜,伤人志性。
四月、八月勿食胡荽,伤人神。
五月勿食韭,令人乏气力。
六月、七月勿食茱萸,伤神气。
八月、九月勿食姜,伤人神。
十月勿食椒,损人心,伤血脉。
十一月、十二月勿食薤,令人多涕唾。
四季勿食生葵,令人饮食不化,发宿病。非但食中,药丸汤散中亦不可用,宜深慎之。
时病差,未健,食生菜,手足必肿。
夜食生菜,不利人。
十月勿食被霜生菜,令人面无光、目涩、心痛、腰疼,或发心疟。疟发时,手足十指爪皆青,困委。
葱、韭初生牙者,食之伤人心气。
饮白酒,食生韭,令人病增。
生葱不可共蜜食之,杀人。独颗蒜弥忌。
枣和生葱食之,令人病。
生葱和雄鸡、雉、白犬肉食之,令人七窍经年血流。
食糖、蜜后四日内,食著生葱、韭,令人心痛。
夜食诸姜、蒜、葱等,伤人心。
芜菁根多食之,令人气胀。
薤不可共牛肉作羹食之,成瘕病,韭亦然。
莼多食,动痔疾。
野苣不可同蜜食,作内痔。
白苣不可共酪同食,作虫。
黄瓜食之,发热病。
葵心不可食,伤人,叶尤冷,黄背赤茎者,勿食之。
胡荽久食之,令人多忘。
病人不可食胡荽及黄花菜。
芋不可多食,动病。
妊娠妇人食姜,令子余指。
蓼多食,发心痛。
蓼和生鱼啖之,令人夺气,阴核疼痛。
芥菜不可共兔肉食之,成恶邪病。
小蒜多食,伤人心力。
食蒜或躁方:
浓煮豉汁饮之。
钩吻与芹菜相似,误食杀人,解之方: 《肘后方》云:与茱萸、食芥相似。
荠苨八两
右一味,以水六升,煮取二升,去滓,分为二服。其钩吻生地,傍无佗草,其茎有毛,以此别之。
菜中有水莨菪,叶圆而光,有毒。误食之,令人狂乱,状如中风,或吐血,治之方:
甘草煮汁,服之即解。
凡春秋二时,龙带精入芹菜中,人偶食之为病,发时手青腹满,痛不可忍,蛟龙病方:
服硬糖二三升,日两度,吐出如蜥蜴三五枚,差。
食苦瓠中毒方:
黍穰煮汁,数服之,解。
扁豆,寒热者不可食之。
久食小豆,令人枯燥。
食大豆屑,忌啖猪肉。
大麦久食,令人作癖癖。
白黍米不可同饴、蜜食,亦不可合葵食之。
荞麦面多食之,令人发落。
盐多食,伤人肺。
食冷物,冰人齿。食热物,勿饮冷水。
饮酒食生苍耳,令人心痛。
夏月大醉汗流,不得冷水洗着身,及使扇,即成病。
饮酒勿灸腹背,大忌,令人肠结。
醉后勿饱食,发寒热。
饮酒食猪肉,卧秫稻穰中,发黄。
食饧饧多饮酒,大忌。
凡酒及水照见人影动者,不可饮之。
醋合酪食之,令人血瘕。
食白米粥,勿食生苍耳,成走疰。
食甜粥已,食盐即吐。
犀角筯搅饮食,沫出及浇地坟起者,食之杀人。
凡饮食中毒烦满,治之方:
右二味,煮三沸,三上三下,去滓,服之吐食出,即差。或以水煮亦得。
又方:犀角汤亦佳。
治贪食,食多不消,心腹坚满痛方:
盐一升 水三升
右二味,煮令盐消,分为三法(服),当吐出食,便差。
矾石生入腹,破人心肝。当(商)陆以水服,杀人。矾石亦禁水。
葶苈子傅头疮,药气入脑,杀人。
水银入人耳及六畜等,皆死。以金银着耳边,水银则出。
苦楝无子者,杀人。
凡诸毒,多是假毒药以投之。知时宜煮甘草、荠苨汁饮之,通除诸毒药。
金匮要略方卷下
- ↑ 合八十法 方一十首:邓珍本无。
- ↑ 虫蚁食著:邓珍本作“虫蚁食之者”。
- ↑ 人吃大忌:邓珍本作“人大忌食之”。
- ↑ 生果:邓珍本作“生米”,误。
- ↑ 吃之伤人:邓珍本“吃”作“食”。
- ↑ 桃多食:邓珍本“桃”下有“子”字。
- ↑ 柰:邓珍本作“李”。
- ↑ 烧过:邓珍本此二字为小注,另其下有大字“右一味”三字。
- ↑ 马汗:邓珍本作“马肝”,当是。
- ↑ 遇毒:邓珍本作“中毒”。
- ↑ 闷乱欲死:邓珍本“死”下有“治之”二字。
- ↑ 人粪汁一升,饮之即活:邓珍本作“人粪汁饮一升”。
- ↑ 服诸吐利药亦佳:邓珍本在“大豆浓煮汁饮之”之下,“亦佳”二字作“并解”。
- ↑ 服土浆一二升亦可:邓珍本作“土浆饮一二升”。
- ↑ 浓煮大豆汁:邓珍本作“大豆浓煮汁”。
- ↑ 食枫树菌而笑不止:邓珍本作“食枫柱菌而哭不止”,“哭”字误。
- ↑ 亦以前方治之:邓珍本作“治之以前方”。
- ↑ 烦毒欲死:邓珍本“死”下有“治之方”三字,并有“以前方”三字小注。
- ↑ “其野芋根”以下至“并杀人”二十三字,邓珍本为小注,其中“生东”作“山东”,当是;另“人种”下有“芋”字。
- ↑ 亦用前方治之:邓珍本无。
- ↑ 气欲便绝:邓珍本作“气病欲绝”。
- ↑ 人体痹冷者:邓珍本作“身体痹冷”,且“冷”下有“急治之方”四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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