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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宜
毒药攻邪,五谷为养,五果为助,五畜为益,五菜为充。
气味合而服之,以补精益气。此五者,有辛酸甘苦咸,各有所利:或散、或收、或缓、或急、或坚、或软,四时五脏,病随五味所宜也。
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无毒治病,十去其九。谷肉果菜,食养尽之,无使过之,伤其正也。盖阴之所生[1],本在五味,阴之五宫,伤在五味。是故味过于酸,肝气以津,脾气乃绝。味过于咸,大骨气劳,短肌,心气抑。味过于甘,心气喘满,色黑,肾气不衡。味过于苦,脾气不濡,胃气乃厚。味过于辛,筋脉沮弛,精神乃央。是故谨和五味,骨正筋柔,气血以流,腠理以密,如是则气骨以精,谨道如法,长有天命。
五伤
多食咸,则脉凝泣而变色。
多食苦,则皮槁而毛拔。
多食辛,则筋急而爪枯。
多食酸,则肉胝䐢而唇揭。
多食甘,则骨痛而发落。
五走
咸走血,血病毋多食咸。
苦走骨,骨病毋多食苦。
辛走气,气病毋多食辛。
酸走筋,筋病毋多食酸。
甘走肉,肉病毋多食甘。
夫五味入胃,各归所喜攻,攻[2]酸先入肝,苦先入心,甘先入脾,辛先入肺,咸先入肾。久而增气,物化之常也;气增而久,夭之由也。
服药可慎
热中、消中,不可服膏粱、芳草、石药。夫芳草之气美[3],石药之气悍,二者其气急疾坚劲,故非缓心和人,不可以服此。夫热气剽悍,药气亦然,二气相遇,恐内伤脾。脾者,土也,而恶木。服此药者,至甲乙日更论。
==论药所生==[4] 海藏云:汤液要药,最为的当,其余方论所著杂例,比之汤液稍异,何哉?盖伊尹、仲景取其治之长也。其所长者,神农之所注[5]也。何以知之?本草云:一物主十病,取其偏长为本。又当取洁古《珍珠囊》断例为准则,其中,药之所主,不必多言,只一两句,多则不过三四句。非务简也,亦取其所主之偏长,故不为多也。
天地生物有厚薄堪用不堪用
故治病者,必明六化分治,五味五色所生,五脏所宜,乃可以言盈虚病生之绪也。谨候气宜,无失病机。其主病何如,言采药之岁也。司岁备物,则无遗生[6]矣。先岁物何也,天地之专精也,专精之气,药物肥浓,又于使用,当其正气味也。五运主岁,不足则物薄,有余则物精,非专精则散气,散气则物不纯。是以质同而异等,形质虽同,力用则异也。气味有厚薄,性用有躁静,治化有多少,力化有浅深,此之谓也。
气味生成流布
阳为气,阴为味;味归形,形归气;气归精,精归化;精食气,形食味;化生精,气生形;味伤形,气伤精;精化为气,气伤于味。
阴味出下窍,阳气出上窍。味厚者为阴,薄为阴中之阳,厚则泄,薄则通;气厚者为阳,薄为阳中之阴,薄则发泄,厚则发热。
壮火之气衰,少火之气壮;壮火食气,气食少火;壮火散气,少火生气。天食人以五气,地食人以五味。五气入鼻,藏于心肺,上使五色修明,音声能彰;五味入口,藏于肠胃,味有所藏,以养五气,神和而生,津液相成,神乃自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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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方
大:君一,臣三,佐九,制之大也。远而奇偶,制大其服也。大则数少,少则二之。肾肝位远,服汤散,不厌顿而多。
小:君一,臣二,制之小也。近而奇偶,制小其服也。小则数多,多则九之。心肺位近,服汤散,不厌频而少。
缓:补上治上治[11]以缓,缓则气味薄。治主以缓,缓则治其本。
急:补下治下制以急,急则气味厚。治客以急,急则治其标。
奇:君一臣二,奇之制也;君二臣三,奇之制也。阳数奇。
偶:君二臣四,偶之制也;君二臣六,偶之制也。阴数偶。
复:奇之不去,则偶之。是为重方也。
十剂
只如此体,皆有所属。凡用药者,审而详之,则靡所失矣。陶隐居云:药有宣、通、补、泻、轻、重、滑、涩、燥、湿。
此十剂,今详之,惟寒、热二种,何独见遗,今补二种,以尽厥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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