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匱要略方/卷上

勤求古訓,博採眾方
於 2022年11月19日 (六) 11:05 由 入我相思门留言 | 貢獻 所做的修訂
(差異) ←上個修訂 | 最新修訂 (差異) | 下個修訂→ (差異)
首頁 金匱要略方
◀上一篇 ·張仲景 下一篇▶

金匱要略方卷上[1]

張仲景

王叔和

林億等詮次[2]


問曰:上工治未病,何也?師曰:夫治未病者,見肝之病,知肝傳脾,當先實脾。四季脾正[3]不受邪,即勿補之。中工不曉相傳,見肝之病,不解實脾,惟治肝也。夫肝之病,補用酸[4],助用焦苦,益用甘味之藥調之。酸入肝,焦苦入心,甘入脾。脾能傷腎,腎氣微弱則水不行,水不行則心火氣盛,火氣盛[5]則傷肺,肺被傷則金氣不行,金氣不行則肝氣盛,則肝自愈[6]。此治肝補之要妙[7]也。肝虛則用此法,實則不在用之。《經》雲[8]:「虛虛實實,補不足,損有餘」,是其義也。余髒准此。夫人稟五常,因風氣而生長。風氣雖能生萬物,亦能害萬物,如水能浮舟,亦能覆舟。若五臟元真通暢,人即安和,客氣邪風,中人多死。千般疢難,不越三條:一者,經絡受邪,入臟腑,為內所因也;二者,四肢九竅,血脈相傳,壅塞不通,為外皮膚所中也;三者,房室、金刃、蟲獸所傷。以此詳之,病由都盡。若人能養慎,莫令[9]邪風乾忤經絡,適中經絡,未流傳腑臟,即醫治之,四肢亦覺重滯[10],即導引吐納,針灸膏摩,勿令九竅閉塞,更能無犯王法、禽獸災傷,房室勿令竭之[11],服食節其冷熱、苦酸、辛甘,不遺形體有衰,病則無由入其腠理。腠者,是三焦通會元真之處,為血氣所注;理者,是皮膚臟腑之文理也。



臟腑經絡先後病脈證第一

痓濕暍病脈證並治第二病脈證

百合狐惑陰陽毒病脈證並治第三

瘧病脈證並治第四

中風歷節病脈證並治第五

血痹虛勞病脈證並治第六

肺痿肺癰咳嗽上氣病脈證並治第七

奔豚氣病脈證並治第八

胸痹心痛短氣病脈證並治第九

腹滿寒疝宿食病脈證並治第十[12]



  1. 金匱要略方:鄧珍本作「新編金匱方論」。以下卷中、卷下同。
  2. 撰輯者署名,鄧珍本作「尚書司封郎中充秘閣校理臣林億等詮次,晉王叔和集,漢張仲景述」
  3. 脾正:鄧珍本作「脾王」。
  4. 酸:鄧珍本作「醋」,誤。
  5. 火氣盛:鄧珍本無;當行天頭硃筆附箋:「火氣盛則傷肺:『火』字上落一『心』字。」
  6. 則肝自愈:當行天頭硃筆附箋:「則肝自愈:『則』字上落『肝氣盛』三字。」
  7. 治肝補之要妙:鄧珍本「補」下有「脾」字,當是。當行天頭硃筆附箋:「治肝補之要妙:『補』之下落一『脾』字。」
  8. 云:鄧珍本作「曰」。
  9. 莫令:鄧珍本作「不令」。
  10. 亦覺重滯:鄧珍本「亦」作「才」。當行天頭硃筆附箋:「四肢亦覺重滯:『亦』字誤,當作『才』。」
  11. 竭之:鄧珍本作「竭乏」。當行天頭硃筆附箋:「房室勿令竭之:『之』字誤,當作『乏』。」
  12. 此上卷目錄,鄧珍本無。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