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志証類(category of emotional changes syndromes/patterns),中醫証候名,屬病因証候類,泛指因喜、怒、憂、思、悲、恐、驚等情緒變化過於劇烈或持久,致使臟腑氣血功能紊亂,以病情隨情緒波動等為特徵的一類証候。[1]

註: 包括情志鬱結証、暴喜傷心証、怒動肝火証、憂思氣鬱証、悲憂傷氣証、驚恐証等。

下轄証候

本類下轄的具體証候主要有情志鬱結証、暴喜傷心証、怒動肝火証、暴怒傷肝証、憂思氣鬱証、思慮傷脾証、憂鬱氣結証、憂鬱傷神証、悲憂傷氣証、驚恐証、驚恐氣逆証、驚恐傷神証、驚恐傷腎証、驚恐驚風証、驚恐痙厥証。

重定向

參考資料

  1. ↑ 《中醫臨床診療術語 第2部分:証候》(GB/T 16751.2 修訂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