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酒
外觀
方出《太平聖惠方》卷五十二,名見《聖濟總錄》卷三十五:常山酒
| 組 成 | 恆山3分,烏梅肉半兩(生用),甘草半兩(生用)。 |
| 制 法 | 上銼細。 |
| 用 法 | 以酒1大盞,浸1宿,早晨去滓,暖令溫,頓服。良久,以箸入喉中引之,吐出惡物立愈。 |
| 主 治 | 痰實瘧,發歇不止。 |
| 摘 錄 | 方出《太平聖惠方》卷五十二,名見《聖濟總錄》卷三十五 |
《外台秘要》卷五引《近效方》:常山酒
| 組 成 | 常山3兩,鱉甲2兩(炙),鯪鯉甲1兩(炙),烏賊魚骨1兩(炙),烏梅肉7枚,桃仁49枚(去皮尖,別搗如泥),竹葉(切)1升,豉3合(熬令香),蔥白(切)1升。 |
| 制 法 | 上細切。 |
| 用 法 | 合以酒3升漬,經再宿,空腹早朝溫服1合,良久取吐;如不吐,至齋午以來服之。4服如不愈,隔日更依前服必愈。 |
| 主 治 | 瘧久難愈者。 |
| 宜 忌 | 愈後10日內,不得吃冷水、粘滑、人莧、生菜。 |
| 摘 錄 | 《外台秘要》卷五引《近效方》 |
《外台秘要》卷五引《必效方》:常山酒
| 組 成 | 常山1兩(切),獨頭蒜1顆(去根莖,橫切),糯米100粒,烏豆100粒,清酒1升。 |
| 用 法 | 病未發前1日,以酒浸上藥於碗中,以白紙1張覆之,碗上橫1刀,欲發時3分飲1分,如未吐更服1分。得吐則愈。 |
| 主 治 | 瘧疾。 |
| 宜 忌 | 忌生菜、生蔥。 |
| 摘 錄 | 《外台秘要》卷五引《必效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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