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論/辨可吐第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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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可吐第十九
大法,春宜吐。
凡用吐湯,中病即止,不必盡劑也。
病胸上諸實,胸中鬱郁而痛,不能食,欲使人按之,而反有涎唾,下利日十餘行,其脈反遲,寸口脈微滑,此可吐之,吐之利則止。
宿食在上脘者,當吐之。
病人手足厥冷,脈乍結,以客氣在胸中。心下滿而煩,欲食不能食者,病在胸中,當吐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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