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論/辨可發汗病脈證並治第十六
外觀
< 伤寒论
| 首頁 | 《傷寒論》 | |
| ◀上一篇 | 漢·張仲景 | 下一篇▶ |
辨可發汗脈證並治第十六
大法,春夏宜發汗。
凡發汗,欲令手足俱周,時出以漐漐然,一時間許亦佳,不可令如水流漓。若病不解,當重發汗。汗多必亡陽,陽虛不得重發汗也。
凡服湯發汗,中病便止,不必盡劑。
凡雲可發汗,無湯者,丸散亦可用。要以汗出為解,然不如湯,隨證良驗。
夫病脈浮大,問病者,言但便鞭爾,設利者,為大逆。鞭為實,汗出而解。何以故?脈浮,當以汗解。
下利後,身疼痛,清便自調者,急當救表,宜桂枝湯發汗。
| ◀上一篇 | 下一篇▶ |
| ||||||||||||||||||||||
| 中醫百科不提供醫學建議。本站內容僅供學習和參考,不能替代醫生和其他醫務人員的建議。如有身體不適,請及時就醫,以免錯誤用藥或延誤病情!!凡以任何方式登陸本網站或直接、間接使用本網站資料者,視為自願接受本網站免責聲明的約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