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出《太平圣惠方》卷五十二,名见《圣济总录》卷三十五:常山酒
| 组 成 |
恒山3分,乌梅肉半两(生用),甘草半两(生用)。 |
| 制 法 |
上锉细。 |
| 用 法 |
以酒1大盏,浸1宿,早晨去滓,暖令温,顿服。良久,以箸入喉中引之,吐出恶物立愈。 |
| 主 治 |
痰实疟,发歇不止。 |
| 摘 录 |
方出《太平圣惠方》卷五十二,名见《圣济总录》卷三十五 |
《外台秘要》卷五引《近效方》:常山酒
| 组 成 |
常山3两,鳖甲2两(炙),鲮鲤甲1两(炙),乌贼鱼骨1两(炙),乌梅肉7枚,桃仁49枚(去皮尖,别捣如泥),竹叶(切)1升,豉3合(熬令香),葱白(切)1升。 |
| 制 法 |
上细切。 |
| 用 法 |
合以酒3升渍,经再宿,空腹早朝温服1合,良久取吐;如不吐,至斋午以来服之。4服如不愈,隔日更依前服必愈。 |
| 主 治 |
疟久难愈者。 |
| 宜 忌 |
愈后10日内,不得吃冷水、粘滑、人苋、生菜。 |
| 摘 录 |
《外台秘要》卷五引《近效方》 |
《外台秘要》卷五引《必效方》:常山酒
| 组 成 |
常山1两(切),独头蒜1颗(去根茎,横切),糯米100粒,乌豆100粒,清酒1升。 |
| 用 法 |
病未发前1日,以酒浸上药于碗中,以白纸1张覆之,碗上横1刀,欲发时3分饮1分,如未吐更服1分。得吐则愈。 |
| 主 治 |
疟疾。 |
| 宜 忌 |
忌生菜、生葱。 |
| 摘 录 |
《外台秘要》卷五引《必效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