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焦証類(category of lower energizer syndrome/pattern),中醫証候名,屬三焦証候類,泛指由溫熱、濕溫等邪毒久羈,肝腎受灼,或瘀熱互結於下焦,或因先天稟賦不足,下焦不固等所引起的一類証候。[1]

下轄証候

本類下轄的具體証候主要有下焦溫熱証、下焦熱盛証、下焦濕熱証、下焦虛冷証、下焦蓄血証。

參見

參考資料

  1. ↑ 《中醫臨床診療術語 第2部分:証候》(GB/T 16751.2 修訂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