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消糟汤: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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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剂|方名=《古今医统大全》卷二十七:法制消糟汤|组成=腊糟(不下水者)1斤,朴消(净者)半斤。|制法=上和匀,用新瓷罐收贮,密封置净处。|性状=|用法=每遇患者只取2、3匙,煎汤1盏,徐徐饮之,自愈。不愈再服,无不神效。|功用=|主治=梅核气。|加减=|注意=|规格=|贮藏=|方解=|论 | {{方剂|方名=《古今医统大全》卷二十七:法制消糟汤|组成=腊糟(不下水者)1斤,朴消(净者)半斤。|制法=上和匀,用新瓷罐收贮,密封置净处。|性状=|用法=每遇患者只取2、3匙,煎汤1盏,徐徐饮之,自愈。不愈再服,无不神效。|功用=|主治=梅核气。|加减=|注意=|规格=|贮藏=|方解=|方论选录=|备注=|来源=|摘录=《古今医统大全》卷二十七}} | ||
2023年8月19日 (六) 23:18的版本
《古今医统大全》卷二十七:法制消糟汤
| 组 成 | 腊糟(不下水者)1斤,朴消(净者)半斤。 |
| 制 法 | 上和匀,用新瓷罐收贮,密封置净处。 |
| 用 法 | 每遇患者只取2、3匙,煎汤1盏,徐徐饮之,自愈。不愈再服,无不神效。 |
| 主 治 | 梅核气。 |
| 摘 录 | 《古今医统大全》卷二十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