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眼: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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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治 = 癫痫、精神病、晕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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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眼''',经外奇穴名。出自《[[备急千金要方]]》。别名鬼眼四穴、鬼哭。位于手、足大指(趾)桡(胫)侧爪甲根角处,两指(趾)相并取穴,左右计4穴。手部:布有正中神经的指掌侧固有神经的指背支;足部:布有足背内侧皮神经的分支。主治癫痫、精神病、晕厥等。艾柱灸3-7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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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论述 ==
1、《[[备急千金要方]]》:“卒中邪魅,恍惚振噤,灸鼻下人中及两[[手足大指爪甲]],本令艾丸半在爪上,半在肉上,各七壮,不止十四壮,状如雀矢大
2、《[[神应经]]》:“癫痫,鬼眼四穴。在手大指足大指内侧爪甲角,其艾炷半在爪上,半在肉上,三壮极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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