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論/辨少陽病脈證並治第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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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少陽病脈證並治第九

少陽之為病,口苦,咽干,目眩也。

少陽中風,兩耳無所聞,目赤,胸中滿而煩者,不可吐下,吐下則悸而驚。

傷寒,脈弦細,頭痛發熱者,屬少陽。少陽不可發汗,發汗則譫語,此屬胃,胃和則愈;胃不和,煩而悸。

本太陽病不解,轉入少陽者,脅下鞭滿,乾嘔不能食,往來寒熱,尚未吐下,脈沈緊者,與小柴胡湯。

若已吐、下、發汗、溫針,譫語,柴胡湯證罷,此為壞病,知犯何逆,以法治之。

三陽合病,脈浮大,上關上,但欲眠睡,目合則汗。

傷寒六七日,無大熱,其人躁煩者,此為陽去入陰故也。

傷寒三日,三陽為盡,三陰當受邪,其人反能食而不嘔,此為三陰不受邪也。

傷寒三日,少陽脈小者,欲已也。

少陽病,欲解時,從寅至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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