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論/辨厥陰病脈證並治第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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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厥陰病脈證並治第十二

厥陰之為病,消渴,氣上撞心,心中疼熱,飢而不欲食,食則吐蛔。下之利不止。

厥陰中風,脈微浮為欲愈,不浮為未愈。

厥陰病,欲解時,從丑至卯上。

厥陰病,渴欲飲水者,少少與之愈。

諸四逆厥者,不可下之,虛家亦然。

傷寒,先厥,後發熱而利者,必自止。見厥複利。

傷寒,始發熱六日,厥反九日而利。凡厥利者,當不能食;今反能食者,恐為除中。食以索餅,不發熱者,知胃氣尚在,必愈。恐暴熱來出而復去也。後三日脈之,其熱續在者,期之旦日夜半愈。所以然者,本發熱六日,厥反九日,復發熱三日,並前六日,亦為九日,與厥相應,故期之旦日夜半愈。後三日脈之而脈數,其熱不罷者,此為熱氣有餘,必發癰膿也。

傷寒脈遲,六七日,而反與黃芩湯徹其熱,脈遲為寒,今與黃芩湯復除其熱,腹中應冷,當不能食,今反能食,此名除中,必死。

傷寒,先厥後發熱,下利必自止。而反汗出,咽中痛者,其喉為痹。發熱無汗,而利必自止;若不止,必便膿血。便膿血者,其喉不痹。

傷寒,一二日至四五日厥者,必發熱,前熱者,後必厥。厥深者,熱亦深;厥微者,熱亦微。厥應下之,而反發汗者,必口傷爛赤。

傷寒病,厥五日,熱亦五日。設六日,當復厥,不厥者自愈。厥終不過五日,以熱五日,故知自愈。

凡厥者,陰陽氣不相順接,便為厥。厥者,手足逆冷者是也。

傷寒,脈微而厥,至七八日,膚冷,其人躁無暫安時者,此為藏厥,非蛔厥也。蛔厥者,其人當吐蛔,令病者靜而復時煩者,此為藏寒。蛔上入其膈故煩,須臾復止,得食而嘔,又煩者,蛔聞食臭出,其人常自吐蛔。蛔厥者,烏梅丸主之。又主久利。

烏梅丸方

烏梅(三百枚),細辛(六兩),乾薑(十兩),黃連(十六兩),附子(六兩,炮,去皮),當歸(四兩),黃檗(六兩),桂枝(六兩,去皮),人參(六兩),蜀椒(四兩,出汗)

右十味,異搗篩,合治之,以苦酒漬烏梅一宿,去核,蒸之五斗米下,飯熟搗成泥,和藥令相得,內臼中,與蜜,杵二千下,丸如梧桐子大。先食飲服十丸,日三服,稍加至二十九。禁生冷、滑物、臭食等。

傷寒,熱少微厥,指頭寒,嘿嘿不欲食,煩躁。數日,小便利,色白者,此熱除也,欲得食,其病為愈。若厥而嘔,胸脅煩滿者,其後必便血。

病者手足厥冷,言我不結胸,小腹滿,按之痛者,此冷結在膀胱關元也。

傷寒發熱四日,厥反三日,復熱四日,厥少熱多者,其病當愈。四日至七日,熱不除者,必便膿血。

傷寒,厥四日,熱反三日,復厥五日,其病為進。寒多熱少,陽氣退,故為進也。

傷寒六七日,脈微,手足厥冷,煩躁,灸厥陰,厥不還者,死。

傷寒發熱,下利,厥逆,躁不得臥者,死。

傷寒發熱,下利至甚,厥不止者,死。

傷寒六七日,不利,便發熱而利,其人汗出不止者,死。有陰無陽故也。

傷寒五六日,不結胸,腹濡,脈虛復厥者,不可下,此亡血,下之死。

發熱而厥,七日下利者,為難治。

傷寒脈促,手足厥逆,可灸之。

傷寒,脈滑而厥者,里有熱,白虎湯主之。

手足厥寒,脈細欲絕者,當歸四逆湯主之。

當歸四逆湯方

當歸(三兩)桂枝(三兩,去皮)芍藥(三兩)細辛(三兩)甘草(二兩,炙)通草(二兩)大棗(二十五枚,擘,一法十二枚)

右七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若其人內有久寒者,宜當歸四逆加吳茱萸生薑湯。

當歸四逆加吳茱萸生薑湯方

當歸(三兩)芍藥(三兩)甘草(二兩,炙)通草(二兩)大棗(二十五枚,擘)桂枝(三兩,去皮)細辛(三兩)生薑(半斤,切)吳茱萸(二升)

右九味,以水六升、清酒六升和,煮取五升,去滓,溫分五服。一方,水、酒各四升。

大汗出,熱不去,內拘急,四肢疼,又下利厥逆而惡寒者,四逆湯主之。

大汗,若大下利而厥冷者,四逆湯主之。

病人手足厥冷,脈乍緊者,邪結在胸中,心下滿而煩,飢不能食者,病在胸中,當須吐之,宜瓜蒂散。

傷寒,厥而心下悸,宜先治水,當服茯苓甘草湯,卻治其厥。不爾,水漬入胃,必作利也。

傷寒六七日,大下後,寸脈沈而遲,手足厥逆,下部脈不至,喉咽不利,唾膿血,泄利不止者,為難治,麻黃升麻湯主之。

麻黃升麻湯方

麻黃(二兩半,去節)升麻(一兩一分)當歸(一兩一分)知母(十八株)黃芩(十八株)萎蕤(十八銖,一作菖蒲)芍藥(六銖)天門冬(六銖,去心)桂枝(六銖,去皮)茯苓(六銖)甘草(六銖,炙)石膏(六銖,碎,綿裹)白朮(六銖)乾薑(六銖)

右十四味,以水一斗,先煮麻黃一兩沸,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三升,去滓,分溫三服。相去如炊三斗米頃,令盡,汗出愈。

傷寒四五日,腹中痛,若轉氣下趣少腹者,此欲自利也。

傷寒本自寒下,醫復吐下之,寒格,更逆吐下,若食入口即吐,乾薑黃芩黃連人參湯主之。

乾薑黃芩黃連人參湯方

乾薑黃芩黃連人參(各三兩)

右四味,以水六升,煮取二升,去滓,分溫再服。

下利,有微熱而渴,脈弱者,今自愈。

下利脈數,有微熱汗出,今自愈。設復緊,為未解。

下利,手足厥冷,無脈者,灸之。不溫。若脈不還,反微喘者,死。少陰負趺陽者,為順也。

下利,寸脈反浮數,尺中自澀者,必清膿血。

下利清谷,不可攻表,汗出必脹滿。

下利,脈沈弦者,下重也;脈大者,為未止;脈微弱數者,為欲自止,雖發熱,不死。

下利,脈沈而遲,其人面少赤,身有微熱,下利清谷者,必郁冒汗出而解。病人必微厥。所以然者,其面戴陽,下虛故也。

下利,脈數而渴者,今自愈。設不差,必清膿血,以有熱故也。

下利後脈絕,手足厥冷,晬時脈還,手足溫者生,脈不還者死。

傷寒下利,日十餘行,脈反實者,死。

下利清谷,里寒外熱,汗出而厥者,通脈四逆湯主之。

熱利下重者,白頭翁湯主之。

白頭翁湯方

白頭翁(二兩)黃檗(三兩)黃連(三兩)秦皮(三兩)

右四味,以水七升,煮取二升,去滓,溫服一升。不愈,更服一升。

下利腹脹滿,身體疼痛者,先溫其里,乃攻其表。溫里宜四逆湯,攻表宜桂枝湯。

下利慾飲水者,以有熱故也,白頭翁湯主之。

下利譫語者,有燥屎也,宜小承氣湯。

下利後,更煩,按之心下濡者,為虛煩也,宜梔子豉湯。

嘔家有癰膿者,不可治嘔,膿儘自愈。

嘔而脈弱,小便複利,身有微熱,見厥者難治,四逆湯主之。

乾嘔,吐涎沫,頭痛者,吳茱萸湯主之。

嘔而發熱者,小柴胡湯主之。

傷寒,大吐、大下之,極虛,復極汗者,其人外氣怫鬱,復與之水,以發其汗,因得噦。所以然者,胃中寒冷故也。

傷寒,噦而腹滿,視其前後,知何部不利,利之即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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