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匱要略方/校正《金匱要略方》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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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正《金匱要略方》敘[1]

張仲景為《傷寒卒病論》,合十六卷。今世但傳《傷寒論》十卷,雜病未見其書,或於諸家方中載其一二矣。翰林學士王洙在館閣日,於蠹簡中得仲景《金匱玉函要略方》三卷,上則辨傷寒,中則論雜病,下則載其方並療婦人,乃錄而傳之士流,才數家耳。嘗以方證對病者[2],施之於人,其效若神。然而或有證而無方,或有方而無證,救疾治病,其有未備。

國家詔儒臣校正醫書,臣奇先校定《傷寒論》,次校定《金匱玉函經》,今又校成此書,仍以逐方次於證候之下,使倉卒之際,便於檢用也。又采散在諸家之方,附於逐篇之末,以廣其法。以其傷寒文多節略,故取[3]自雜病以下,終於飲食禁忌,凡二十五篇,除重雜[4],各[5]二百六十二方,勒成上中下三卷,依舊名曰《金匱要略方[6]。臣奇嘗讀《魏志·華佗傳》云:「出書一卷,曰:此書可以活人。」每觀華佗,凡所療病,多尚奇怪,不合聖人之經。臣奇謂活人者,必仲景書也[7]。大抵[8]炎農聖法,屬我盛旦。恭惟主上丕承大統,撫育元元,頒行方書,拯濟疾苦,使和氣盈溢,而萬物莫不盡和矣。

太子右贊善大夫臣高保衡、尚書都官員外郎臣孫奇、尚書司封郎中充秘閣校理臣林億等謹上[9]



  1. 校正《金匱要略方》敘:鄧珍本作「《新編金匱方論》序」
  2. 方證對病者:鄧珍本作「方證對者」。
  3. 取:鄧珍本作「所」。
  4. 重雜:鄧珍本作「重複」。
  5. 各:鄧珍本作「合」。
  6. 金匱要略方》:鄧珍本作「《金匱方論》」
  7. 必仲景書也:鄧珍本「仲景」下有「之」字。
  8. 大抵:鄧珍本作「大哉」。
  9. 謹上:鄧珍本作「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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